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边督边改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七批)
来源: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4-11 字体:[ ]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
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 D2JS202203310070 南通市如皋市白蒲镇林梓镇,华盛服装辅料有限公司,2019年已停产,2021年底新增锅炉、染缸、定型机等设备,无环评、能评等手续。待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结束后将正式投产。 南通市如皋市 其他污染 2022年4月2日、4月7日,南通如皋市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对该公司新增锅炉、染缸、定型机等设备无环评手续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仍处于停产状态,尚不具备投产条件。现场已安装1台烧毛机、2台定型机、1台退浆机、1台漂白机、6台煮练机、6台水洗机、2台脱水机、16台烘干机、1台6吨生物质锅炉、1套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设施未尚建成。经核查,该公司停产期间对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升级改造未办理环评和能评手续。 属实 1.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2022年4月3日对该公司违反环评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项目建设,拟处罚款2万元。同时要求该公司在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前,项目不得继续建设、不得投产,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2.如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4月7日对该公司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项目立即停止建设,未取得节能审查手续前,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3.2022年4月1日,如皋市白蒲镇人民政府已查封该公司所有电箱,同时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在企业搬迁前要求村网格员每日赴该厂巡查,加大网格巡查频次,严防企业再次出现建设或生产行为。
2 X2JS202203310039 南通市如皋市进宽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厂房出租给原兴化市康华食品有限公司,从事脱水蔬菜生产,无环保手续,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康华公司曾因废水超标排放被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处罚。 南通市如皋市 2022年4月1日、4月2日,如皋市政府组织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道对如皋市进宽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仅有门卫留守,大部分生产设备已拆除,经对厂区周边巡查,周边雨水沟无排水痕迹。调查发现该公司长期处于停产状态。公司2020年项目建成后,仅十几天生产脱水大葱,随后将生产设备和厂房出租给兴化市康华食品有限公司继续从事脱水蔬菜加工,后康华食品公司断续生产几个月后即停产至今。2021年5月,康华食品有限公司撤离并拆除大部分设备。经调阅2021年度该公司附近如泰河204国道断面和环西大桥断面(该公司上下游)监测数据,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另如皋生态环境部门与泰州生态环境部门联系获知,该公司2019年因“化学需氧量浓度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排放污染物被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处罚。 部分属实 1.如皋市人民政府督促属地城北街道办事处持续跟踪该公司的后续经营情况,进一步压实基层网格巡查责任,发现问题立即上报。
2.如皋市城北街道办事处进一步落实属地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强对厂房出租等生产经营性行为的监管,从源头防范违法生产行为的发生。
3 X2JS202203310025 南通市海门区三厂镇工业园区中华西路569号,海门名方塑业有限公司,使用废塑料作为原料,生产过程中排放毒有害气体,循环水箱24小时运行噪音超标。 南通市海门区 大气 2022年4月1日,南通市海门区政府组织生态环境部门及属地政府对海门市名方塑业有限公司进行联合核查。
1.现场检查发现企业注塑成型工段未按环评要求安装集气罩,配套废气治理设施的活性炭自生产以来未更换。
2.举报人反映的循环水箱为公司冷却水塔,经对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3类功能区标准。项目环评批复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距北侧居民最近距离约50米。
3.企业未落实环评要求,3月29日夜间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
部分属实 1.4月1日,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对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拟处罚款6万元。
2.4月3日企业停产,目前已更换填充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正在对注塑机有机废气收集系统进行改造。
3.海门区政府按规划加快推进“丝绸路东延项目”实施,要求企业在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离前不得组织生产,同时要求属地政府三厂工业园区管委会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评要求,不得组织夜间生产。
4.海门区三厂工业园区管委会对相关责任人员网格化监管不严不实的问题启动问责程序。
4 X2JS202203310023 南通市启东市汇龙镇城西村20组,锦乡家园A区大门(牡丹江路)附近,彩钢铁皮围挡的荒地上堆放大量垃圾,长期未清理。 南通市启东市 土壤 2022年4月1日,启东市政府组织城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及属地政府对该地块实地勘察。该地块2016年完成拆迁,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四周设有围挡。附近居民在围挡内种植农作物,场地内有杂草和生活垃圾,同时该地块还存有拆迁过程中遗留的少量建筑垃圾。 属实 4月1日,启东经济开发区组织对地块内垃圾进行清运,4月4日,地面全部完成清理,四周围挡已修缮,覆盖防尘网并实施了草籽播种进行复绿。
5 D2JS202203310028 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万盛村26—29组,周边河道被倾倒大量生活垃圾、排泄物等,导致水体黑臭。 南通市海门区 2022年4月1日,南通市海门区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及属地政府对悦来镇万盛村河道情况进行联合核查。
1.万盛村三中河三中桥区域以及27组、29组共4条泯沟中水生植物与河面垃圾未及时清理。
2.27组居民张某家西侧约20平方米的小水塘内散养少量鸭子,该水塘与附近泯沟不相连,水体发黑,水塘边约4平方米左右的空地上有生活垃圾。
部分属实 1.4月1日,海门区悦来镇组织对群众反映河道内的水生植物和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
2.对居民张某家西侧水塘进行了清淤,对塘边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规范设置垃圾桶。
6 X2JS202203310016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19号,日岩帝人汽车安全用布(南通)有限公司,废布废丝(危废)未经处置直接出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废活性炭直接放入生活垃圾桶;污水处理回收水、涂层处理废气的废水、冲洗地面散落污泥的污水直排雨水管道;车间、实验室废气未经处理直排;危险品仓库混堆混放。 南通市开发区 水,大气,土壤 4月1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对日岩帝人汽车安全用布(南通)有限公司现场调查发现:
1.废丝及废布在环评文件中定性为一般固废,处置方式为出售,现场未发现将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桶的情况,应急池西侧废桶临时贮存间未设置危废标志标识、张贴危废标签。
2.该公司自建有一座废水处理设施,其中部分处理达标废水经中水回用装置深度处理后回清水罐供生产使用;涂层处理喷淋装置的废水、水处理污泥暂存场所冲洗水均收集至公司废水处理系统,最终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总排口在线监控数据符合相关标准,已对总排口废水进行采样,受疫情影响目前监测数据尚在分析当中。雨水管网未见存水,厂区东侧富民港路以东为富民港河,水体达到Ⅳ类水水质标准。事故应急池未保持空置状态,池内有存水。
3.生产废气主要为涂层烘干工段废气及水处理设施废气,均收集至相应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时上述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运行,已对该排口废气进行采样,受疫情影响目前监测数据尚在分析当中。实验室主要从事布料燃烧测试,燃烧测试过程产生的废气直排外环境,现场检查时实验室不再进行燃烧测试。
4.检查发现该公司无危险品专用仓库,日常使用及存储的盐酸、硫酸、油墨、酒精等危险化学品管理不规范。
部分属实 1.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部门责令该公司对“应急池西侧废桶临时贮存间管理不规范、应急池未保持空置”等问题进行整改,并依法立案调查处理,拟处罚金额11万元。
2.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部门已责令该公司对实验室燃烧废气进行收集处理,2022年5月30日前完成整改。
3.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已责令该公司立即将混乱堆放的酒精等化学品放入化学品铁柜中贮存,并要求其严格强化危化品管理工作。
4.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已责成相关责任部门全面强化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属地网格继续做好巡查管理,形成合力督促其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7 D2JS202203310018 南通市崇川区新华佳园旁山姆公司租用的冷库,制冷设备夜间噪音扰民。 南通市崇川区 噪音
2022年4月1日、2日、4日,崇川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属地街道对南通山姆会员商店冷链港闸仓开展现场检查。
1.该冷库位于南通市崇川区新华佳园17幢1层,于2020年5月22日开始营业,主要从事配送服务,该仓库店面房西侧有4台制冷外机。
2.现场检查时该冷库4台风机有1台在运转,经调查风机根据冷库温度会自动启停,平时最多使用2台风机,另2台备用。
3.4月2日和4日,崇川生态环境部门分别于白天和夜间于风机运行时在最近的敏感点位开展声环境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
4.该商户冷库外机发出的噪音虽未出现超标的情况,但产生的噪声和振动在夜间对居民产生影响。
部分属实 崇川区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属地街道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该商户降低冷库外机运行产生的振动,在外机底部加厚减震软垫,加装隔声垫片,并对风机维护保养,进一步减少运行噪声,相关整改工作待疫情缓解后10日内整改到位。
8 D2JS202203310010 南通市海安市滨海新区家居产业园,江苏三昌家具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2022年违规增加喷塑工艺线,油漆仓库管理不规范。 南通市海安市 其他污染 2022年4月1日,海安市政府组织生态环境部门和滨海新区管委会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1、三昌家具高端家具制造项目取得环评审批并已完成自主验收。高端家具、展示柜生产扩建项目取得环评审批手续,于2021年10月中旬投产,尚未完成自主验收。
2、三昌家具建有木工、打磨和喷漆工艺生产线,未发现该单位建有喷塑工艺生产线。现场检查发现邦智森公司租用三昌家具附属用房建有喷塑工段,于2021年10月正式投产。对照《2021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喷塑工段无须办理环评。  3、三昌家具于2021年购置4.77吨油漆(固化剂、木器底漆、面漆、稀释剂),使用3.77吨,目前油漆仓库内储存有固化剂5桶、木器底漆7桶、面漆3桶、稀释剂2桶,均为油性漆。该单位环评批复要求使用水性漆,经查该单位实际使用的为油性漆,与环评批复不符。该单位危废仓库内堆放有废油性漆桶、漆渣和污泥,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危废仓库存在标识标签不齐全等问题。
部分属实 1.海安生态环境部门责令三昌家具停止油漆喷漆作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使用低挥发性的水性漆,于2022年6月整改到位;车间作业区加装视频监控,规范危废贮存;木工工段加大风机吸风量,提高粉尘收集效率,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并备案工作,2022年4月底整改到位。
2. 海安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邦智森公司加强涉气工段整改,车间加强密闭,2022年4月底整改到位。
3.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对三昌家具未按环评要求使用水性漆,实际使用油性漆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完成备案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20万元,后续案件按照正常处罚流程办理。
9 D2JS202203310006 南通市海安市李堡镇镇海寺隔壁,南通丰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露天喷塑,无任何防护措施,扬尘污染严重,异味严重扰民。 南通市海安市 大气 2022年4月1日,海安市政府组织生态环境部门和李堡镇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1、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喷塑线正在生产,喷塑固化烘干使用生物质颗粒燃烧供热,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其他工段均未生产。车间内工人正在从事手工喷塑作业,车间未能完全封闭,车间内粉尘较多。  2、该单位抛丸工段的车间布局、部分废气排气筒的设置与环评批复不符。车间粉尘较多,未能全封闭。  3、该单位危险废物贮存仓库设置不规范,未设置标志牌、导流沟、收集池。
4、4月1日下午,对该单位厂界总悬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进行监测,均达标。4月2日,海安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单位西侧厂界下风向三个点位的无组织排放恶臭浓度进行监测,均符合标准限制。
部分属实 1.海安生态环境局责令丰力机床于2022年4月4日起停产整改,按照环评要求完善喷塑、抛丸及固化烘干工段污染防治设施,确保2022年6月底前整改到位,检查通过后方可投入生产。钢结构大件烘干房停产拆除,经审批后方可建设。
2.海安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未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拟处罚款2万元,后续案件按照正常处罚流程办理。
3. 海安市政府责成李堡镇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强对该单位的管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