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一批)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 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JS202204140063 | 南通市海安市海安街道新元村,新华河两侧排入大量污水,新元村二组(新华河北侧)、新华新村小区(新华河南侧)生活污水以及从城西中学至江苏省海中中学之间沿线管网接收的生活污水,均排入新华河,新华河两侧雨水管网与生活污水管网相通。多次反映无果。 | 南通市 海安市 |
水 | 2022年4月15日,海安市政府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赶赴现场核查。 1.新华河两侧建设有污水管网,污水通过管网收集至通扬运河泵站,最终接入恒发污水处理厂处理。西大街区域污水收集为雨污合流制,新华河团结桥西南侧设置有溢流口一处,当雨量过大时,存在污水溢流现象。 2.新华新村小区(新华河南侧)生活污水以及从城西中学至江苏省海中中学之间沿线管网接收的生活污水通过通扬运河泵站收集至恒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新元村二组(新华河北侧)为城中村,污水收集合流制,污水收集至新华河北侧污水管网,雨量过大时,存在污水从检查井外溢现象。 3.城区“333”提质增效工程对周边管网进行排查,排查结果显示雨污水管网相对独立。排查发现,新华农贸市场北门外侧雨水检查井内污水管网破损,有污水渗漏入雨水管网。 4.经了解,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相关举报后对新华河沿线进行了排查,发现新华河在雨季时部分雨污合流的生活污水入河确对河水水质造成影响。住建部门开展了新华河沿线控源截污,在新华河入口安装两台水泵从通扬运河、新通扬运河提水,进行生态补水,改善河道水质。 5.4月15日,海安环境监测站分别在新华河海安实验中学北侧、海安高级中学北侧彩虹桥、海安高级中学东侧3个断面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河水水质为劣V类,氨氮、总磷指标偏高,呈现生活污水污染特征。 |
部分属实 | 1.海安市水务集团已经完成对新华农贸市场北门雨水井内破损污水管网的修复。 2.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成水务集团加强污水管网运行调度,确保新华河周边区域污水管网低水位运行;西大街区域列入整治规划,对该区域实施雨污分流。 3.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沿新安路新建一条污水管网,管网建成后将新元村二组污水连通至河滨路污水管网,最终收集至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减缓新华河沿线污水收集压力。 4.海安市政府责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开展新华河沿线管网整治工作。 5.实施新华河水体生态修复工程,通过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活水循环、水生态修复改善新华河水水质。 |
无 |
2 | D2JS202204140054 | 南通市海安市宁海中路34号,房屋征收过程中,扬尘、噪音扰民。 | 南通市 海安市 |
大气 | 2022年4月16日,海安市政府组织住建局、生态环境局、高新区等单位调查核实。 1.宁海中路34号房屋征收区域为海安市2016年8月份启动的房屋征收工程,已于2021年12月23日拆除完毕。目前该区域已种植农作物,新建了临时停车位。 2.经调查核实,宁海中路34号在前期房屋拆除期间确存在扬尘管控不到位,机械施工噪音扰民现象。 |
属实 | 海安市相关部门举一反三,在今后的施工拆除过程中做好扬尘管控“六个100%”工作,大型工程机械使用时段错开居民休息时间,防止扬尘和噪音扰民。 | 无 |
3 | X2JS202204140044 |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X2JS202203310039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有明确租赁合同和付款凭证明康华食品有限公司租赁如皋市进宽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厂房时长为2年,调查结果却称为几个月;2.调查结果称"厂区周边巡查,周边雨水沟无排水痕迹”,回避了生产废水处置去向;3.康华食品有限公司的确存在超标排放的问题。 | 南通市 如皋市 |
其他污染 | 2022年4月1日、4月2日、4月15日、4月16日,如皋市政府多次组织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道对如皋市进宽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持续停产状态。 1.经查,进宽农产品2020年项目建成后,仅十几天生产脱水大葱,随后将生产设备和厂房出租给兴化市康华食品有限公司继续从事脱水蔬菜加工,原定租赁期五年,康华食品公司断续生产几个月后即停产,2021年2月补充签订终止合同书。2021年5月,康华食品有限公司撤离并拆除大部分设备。 2.进宽农产品车间污水经沉淀、格栅除渣后接城北街道滨河路北侧污水管网,送鸿源污水处理厂处理。现场检查未发现近期生产、废水排放迹象,周边雨水沟无排水痕迹,原污水处理格栅机、沉淀池及排污纳污水管网管道完好,排污窨井经市政公司现场确认。 3.现场检查时,康华公司已停产撤离并拆除大部分设备,调阅2021年该公司生产时期附近如泰河上下游断面监测数据,均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经了解,该公司2019年在泰州因化学需氧量浓度超标,被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处罚。 |
部分属实 | 1.如皋市政府督促属地城北街道持续跟踪该公司的后续经营情况,进一步压实基层网格巡查责任,发现问题立即上报。 2.如皋市城北街道进一步加强对厂房出租等生产经营性行为的监管,从源头防范违法生产行为的发生。 |
无 |
4 | D2JS202204140041 | 南通市如东县马塘镇马塘建设路2号,原如东农药厂光气车间附近,堆放、掩埋一万多吨工业固废,异味扰民。 | 南通市 如东县 |
土壤 | 2022年4月15日,如东县政府组织如东生态环境局、马塘镇赴现场核查。 1.群众反映的原如东农药厂,现为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的生产、销售及化工产品制造、加工、销售。本信访件反映的地点为该企业位于马塘镇的老厂区,已全部停产并拆除所有生产设备。目前正在进行废水处理设施沉淀物清理处理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已完成沉淀物清理,正在将原光气合成车间北侧的废水调节池和水池中清理出的沉淀物装入塑料桶内,其中废水调节池池壁已被工人破碎,破碎后沾有污染物的石块堆存在原池体内。调阅资料显示,该企业已将原光气合成车间北侧的废水调节池和水池中的废水全部运至新厂区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检查发现,车间周边及厂区内露天堆放塑料桶、吨桶和吨包,堆放现场未采取防雨、防渗漏等措施,塑料桶、吨桶虽已全部加盖密封,但仍有化工异味,对清理的沉淀物未形成台账记录。 3.2021年该企业启动老厂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部分地块进行了钻孔采样检测分析,暂未发现工业固废,但显示属于污染地块,其他区域地块调查工作正在开展中。 |
部分属实 | 1.如东生态环境局责令该企业制定老厂区污水处理设施沉淀物清理计划,分类处置好堆存在污水池中石块,设置规范暂存场所,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做好台账记录。 2.如东生态环境局加强该企业老厂区监管,增加环境监察频次,严查环境违法行为;推动企业加快推进土壤污染调查。 3.如东县政府责令马塘镇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督促该企业规范清理、暂存、处置清理废水和沉淀物。 |
无 |
5 | D2JS202204140029 | 南通市如东县袁江镇工业园区,如东天盛粮油有限公司、南通盛泰食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时异味扰民 | 南通市 如东县 |
大气 | 2022年4月15日,如东县政府组织如东生态环境局、袁庄镇赴现场核查。 1.如东天盛粮油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饲料级动物油生产,年产1.5万吨饲料级动物油项目2014年12月经环评审批,2019年1月通过环保验收;加热系统改造项目2021年10月经环评审批,2022年1月通过环保验收,2020年3月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四界无居民区。南通盛泰食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天然食用香料、香精生产、销售等,年产50吨桂醛项目2011年1月经环评审批,2014年7月通过环保验收;年产150吨苯甲醛项目2011年1月经环评审批,分两期建设,分别于2011年9月和2014年7月通过环保验收;年产56吨天然香料技改项目2015年9月经环评审批,2017年8月通过环保验收,2020年4月领取排污许可证,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 2.现场检查时,如东天盛粮油有限公司正在生产,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在运行。如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工艺废气排气筒、厂界下风向采样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企业废水处理生化系统自2月25日菌种失效后停止油水沉淀工段生产,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处理设施不在运行,废水排口不在排水,蒸汽冷凝水作为清下水排放至园区雨水管网。检查发现,该企业生化处理设施内约有600吨废水贮存于废水收集池、水罐、应急池中。 3.现场检查时,南通盛泰食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疫情影响不在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仅为维持菌种活性运行曝气工序,无废水排放。执法人员使用pH试纸对废水处理设施配套的碱喷淋贮存池进行检测,显示ph值约为8,企业车间及厂区内有一定的异味。污水处理站和危废仓库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其他废气处理设施因未生产不在运行。 |
部分属实 | 1.如东生态环境局对如东天盛粮油有限公司未按规范开展隐患排查,应急池内贮存有废水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拟罚款1万元,责令该企业立即按规定清理应急池内废水,尽快恢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2.如东生态环境局责成如东天盛粮油有限公司、南通盛泰食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加强内部环境管理,进一步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在污染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废气、废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前企业相关工段不得生产。 3.如东生态环境局待企业恢复正常生产后组织两家企业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监督性监测,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4.如东县政府责令袁庄镇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督促两家企业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指导企业做好环境管理工作。 |
无 |
6 | D2JS202204140010 | 南通市启东市海复镇季明村6组,南通市环益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焚烧死猪,异味扰民,建设项目审批弄虚作假,废水流入厂区周边河道。 | 南通市 启东市 |
大气,水 | 2022年4月15日,启东市政府组织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及海复镇赴现场调查核实。 1.南通市环益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集成与应用,该企业报批、环评、稳评、征地等手续齐全。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大门紧闭。经查,该企业采用化制工艺处理病死动物,并不是通过焚烧工艺处理。2021年9月猪瘟疫情严重,该企业持续超负荷生产,超出污染治理设施处理能力,启东生态环境局对此依法立案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改至今。 3.经查,该企业生产废水通过收集处理设施处理后,暂存于企业配套建设的污水池中,委托联合环境水务(启东)有限公司转运处理,企业无外设废水排口。目前因企业长期停产,污水池已无污水,未发现废水流入厂区周边河道情况。2022年4月15日,启东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东侧、西侧泯沟以及横河进行采样,检测结果为劣Ⅴ类,水质较差。 |
部分属实 | 1.启东市政府责成农业农村局牵头,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海复镇协同配合推进问题整改,加快推进无害化处理中心异地新建工作。 2.启东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企业关停过程中的环境监管。 3.启东市政府责成海复镇政府履行网格化监管责任,排查污染源,强化管控,组织对周边河道清淤疏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改善水环境质量。 |
无 |
7 | X2JS202204140005 | 南通市现存在300台左右10吨以下锅炉,违规使用报废木工胶合板作为燃料,大量化学胶水直接燃烧,无配套废气处理设施,锅炉功率与铭牌标注不符。 | 南通市 | 大气 | 自2022年4月15日收到交办件起,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属地局进行调查核实。 1.截至目前,全市10蒸吨以下的在用锅炉共有1292台,其中生物质锅炉343台,涉及使用单位317家。这些生物质锅炉有近四分之三是原燃煤锅炉升级而来,按规定不涉及锅炉改造,不需要更改设计文件,无需重新标注铭牌功率。锅炉铭牌标注的功率是理论值,锅炉实际运行时的功率普遍低于额定功率。经专家评估,属正常现象,不存在额外安全风险。 2.经现场核查,发现11台生物质锅炉使用报废木工胶合板作为燃料,其中如皋市2台、如东县9台,均建有废气处理设施。检查发现,海安市1家企业锅炉实际使用煤炭为燃料,未建设废气处理设施。 |
部分属实 | 1.海安生态环境局对海安李堡本坊豆制品加工厂违规使用高污染燃料问题立案调查,拟处罚金额2万元,要求该单位立即停用并拆除燃煤锅炉。 2.如皋、如东生态环境局对相关企业使用废胶合板作燃料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3.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全市锅炉燃料使用、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严厉查处。 |
无 |
8 | X2JS202204140003 | 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头桥村36组的鸽子养殖场,年产量达2百万只,鸽粪露天堆放,孳生蚊蝇,臭味、噪音严重扰民。 | 南通市 海门区 |
大气,噪音 | 2022年4月15日,海门区政府组织海门生态环境局和四甲镇赶赴现场检查。 1.群众信访举报的养殖场实为一肉鸽散养户,经营者为肢体二级残疾人员,建有鸽舍2排,现存栏900多羽,年饲养量约2000羽。2021年四甲镇头桥村资助该散养户在散养点北侧建设隔声围栏。 2.现场检查时,鸽舍内鸽笼下方垫有薄木片或硬纸箱收集鸽粪,地面有少量掉落的鸽粪,未见蚊蝇孳生现象;鸽舍外未发现鸽粪露天堆放,鸽舍周边无明显异味。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对鸽舍周边三个点位进行恶臭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因离居民较近,养殖噪声、臭气对周边居民存在一定影响。 3.4月15日夜22点,执法人员巡查该散养户鸽舍周边,未发现异味和噪声扰民情况。当天,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对鸽舍周边三个点位进行昼间和夜间噪声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 |
部分属实 | 1.海门生态环境局责令该散养户加强鸽舍环境管理,及时关闭鸽舍门窗,及时清理鸽舍粪污。4月16日海门区四甲镇头桥村资助该散养户在散养区西侧建设隔声围栏。 2.海门区政府责成四甲镇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要求,加强对该养殖点日常巡查和管理。 3.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加强执法检查,督促该养殖户规范养殖,发现扰民问题及时处理。 |
无 |
9 | D2JS202204140004 | 南通市如皋市白蒲镇林梓社区高阳西路的造纸厂,晚间排放废气,污水排入通阳河。多次反映无果。 | 南通市 如皋市 |
大气,水 | 2022年4月15日,如皋市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白蒲镇进行了现场核查。 1.信访人反映的造纸厂为南通富强纸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高档包装纸生产。该公司年产10.3万吨高档包装纸项目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申领排污许可证。目前该公司全部生产线租赁给南通恒旺纸业有限公司从事生产。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安全生产原因被南通市应急管理局责令整改,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查看该公司锅炉在线监控显示该公司4月7日起停炉。该公司污水调节池已加盖,沉淀池正在进行加盖,恶臭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目前处于调试阶段,污水沉淀池附近有异味。2021年11月、2022年1月,如皋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公司无组织恶臭、夜间噪声进行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4月19日,如皋生态环境局组织对该公司废水处理设施无组织废气硫化氢、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水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不在排水。经查,该公司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于生产,未能回用的废水处理后通过如皋市梓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排污管道直接排放至生态湿地,进一步处理后排放通扬运河。现场调阅该公司2022年度废水自动监控数据,符合相关标准。2021年3月、8月,如皋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废水进行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 4.经查,如皋富强纸业,2021年至今共接到举报2次。如皋生态环境局在接到关于该公司的环境信访举报后,及时赶赴现场调查处理,持续督促企业整改提升,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调处情况。 |
部分属实 | 1.如皋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在安全问题整改复工前,对污水处理设施异味产生的环节进一步排查,做到应收尽收,加快废气处理设施调试运行和投入使用;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维护保养,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如皋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对东侧厂界通扬河沿岸安装视频监控,以监控废水排放情况,目前已安装完成。 3.该公司正式复产后,如皋生态环境局再次组织开展废水、废气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