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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八批)
来源: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4-22 字体:[ ]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JS202204110088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兴街道望江社区金水湾小区,东南风时晚间22点至次日5点,类似硫化氢的恶臭严重扰民,小区旁通富南路东侧建有印染厂、农药厂及复合材料厂。多次向当地部门反映无果。 南通市开发区 大气 2022年4月12日夜间至4月13日凌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生态环境局对相关企业开展突击检查。
1.金水湾花园项目位于南通开发区常青路东、振兴路北,小区东侧通富南路以东地块为工业生产区。举报涉及企业包括:南通朝日实业有限公司、南通东方脱脂纱布有限公司、南通开发区泰利染织有限公司、南通联农佳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中格复合材料(南通)有限公司等。其中,朝日公司、东方脱脂公司等印染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及小区东侧通富路污水提升泵站可能会有类似硫化氢臭味气体产生。
2.4月12日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夜间检查时,东方脱脂公司不在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运行。朝日实业公司纱线染色工段正在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等离子除臭装置正在运行,但已密闭的集水池窗户未完全关闭。泰利染织公司已全面停产,生产车间已清空。联农佳田作物科技公司厂房已拆除。中格复合材料公司玻璃格栅制品制造项目已全面拆除搬离,部分空置厂房出租给服装经营、广告加工单位。
3.现场检查发现,距离金水湾小区东侧约300米的通富路污水提升泵站虽进行密闭除臭改造,但现场泵站格栅房有操作人员进出,房门未设置自动关闭装置。
4.鉴于金水湾小区与工业企业邻近的情况,开发区管委会始终高度重视该区域环境整治工作,生态环境部门也一直强化对该区域相关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前期针对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部门均及时开展了调查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并持续督促相关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有关情况向周边群众进行了反馈。
部分属实 1.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责令南通朝日实业有限公司立即将集水池上方未关闭的窗户进行关闭,并强化废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
2.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责成南通市排水管网有限公司强化对通富路泵站的日常巡查管理,严格防范泵房异味溢散情况。南通市排水管网有限公司已对泵站格栅房房门加装自动闭门装置,并针对性地加装了监控设施以实时关注泵房管理情况。
3.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责成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和属地街道全面强化对金水湾周边工业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重点关注企业废气收集治理情况。
2 D2JS202204110073 南通市如东县袁庄镇西侧1、2公里,南通民尧织造有限公司,从事浆纱纺织,烟囱排放黑烟,浆纱废水排入附近河流。 南通市如东县 水,大气 2022年4月12日,如东县政府组织如东生态环境局和袁庄镇政府进行现场调查。
1.经查,南通明尧纺织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浆纱生产,该公司浆纱项目于2016年12月通过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登记,并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2021年12月,该公司整体出租给南通步银纺织品有限公司进行生产。
2.2022年4月12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疫情原料与产品无法运输,处于停产状态,锅炉不在使用。执法人员现场使用无人机对企业厂界周边进行查看,未发现企业污水排放附近河道情况,但发现该公司将部分浆槽清洗废水倾倒在厂区西侧无防渗措施的土坑中。如东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土坑内废水和厂界西侧的河水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土坑内废水COD、总磷、氨氮超过《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西侧河水水质符合Ⅲ类水质标准。
部分属实 1.如东生态环境局对南通步银纺织品有限公司涉嫌利用无防渗漏土坑排放废水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拟罚款24万元。
2.如东生态环境局责令南通步银纺织品有限公司立即清运厂区西侧无防渗措施土坑中的浆槽清洗废水,并做好后续工作。企业恢复生产后,开展锅炉排放废气监测,视监测结果作相应处理。
3.如东县政府责成袁庄镇政府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督促该企业立行立改。
3 D2JS202204110070 南通市如东县丰利镇,丰利来建材有限公司,违法使用工业污泥制造砖头,废气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未添加药剂,导致废气超标排放。 南通市如东县 大气 2022年4月12日,如东县政府组织如东生态环境局、丰利镇政府进行现场检查。
1.如东丰利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材料生产、加工、销售。该公司烧结砖生产项目年产0.8亿标准砖环评文件于2019年经如东县行政审批局审批,项目已完成环保验收,领取了排污许可证。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烧结砖生产项目隧道窑烧制工段正在生产。隧道窑烧制工段配套的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如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排放烟气的2#排气筒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3.执法人员巡查厂区及四周,未发现有工业污泥堆放贮存。调阅台账显示,该公司2021年至今共购买石灰328.35吨、脱硝剂16.05吨,数据分析为该公司正常添加处理药剂。
4.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厂区东北角露天堆放有碎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
部分属实 1.如东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未按规定实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拟罚款1万元。4月15日复查时,该公司已将露天堆放碎料移至原料仓库。
2.如东县政府责令丰利镇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如东生态环境局强化环境监管,增加日常巡查频次,督促该企业立行立改,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4 D2JS202204110067 南通市海安市城东镇桃源路9号,苏州市卡林森家具有限公司(海安分公司),仍未整改到位的情况下夜间偷偷使用油性漆作业,异味扰民,家具车间内堆积废屑,扬尘严重,2楼仓库内储存油性漆。 南通市海安市 大气 2022年4月12日、4月13日,海安市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和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1.苏州市卡林森家具有限公司海安分公司租赁位于海安市城东镇桃源路9号的富利来家具海安有限公司7#车间,从事家具制造、家具零配件生产、销售。 卡林森公司利用富利来公司环保相关手续开展生产,富利来公司年产家具12万件项目通过相关环保审批、验收。
2.2022年4月12日下午及夜间现场检查时,卡林森公司未生产,调取之前15天生产监控视频, 4月9日夜间面漆房在进行喷涂作业,其余时间段未发现有夜间生产情况。调阅卡林森公司油漆台账,发现该公司面漆使用两种水性漆,VOCs含量符合要求;底漆使用油性涂料,不符合环评审批喷涂工段使用水性漆的要求。
3.现场检查发现,卡林森公司一楼木工车间,有多处木屑及木质粉尘堆积,西北角一台砂光机上部未安装消除点火源的喷淋设施,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二楼喷涂、打磨车间,未建油漆仓库;调漆房、喷漆房、晾干及打磨房内也未发现油漆存放。油漆仓库实际建设于办公楼北侧平房,存放油性底漆25桶共75kg。
部分属实 1.卡林森公司租赁的富利来公司厂区内7#车间已于2022年4月12日停止底漆工段喷涂、晾干、打磨作业,并清理木工车间木屑和木质粉尘。
2.海安生态环境局对富利来公司(卡林森公司租赁富利来公司车间,利用富利来公司环保相关手续,处罚主体为富利来公司)底漆喷涂作业未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2万元。
3.海安应急管理局责令卡林森公司安装消除点火源的喷淋设施,对该公司重大事故隐患问题立案调查,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拟处罚款5万元。
4.海安市政府要求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落实街道包案人,着力化解环境信访矛盾。
5 D2JS202204110054 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四港村52组,正在建设绕城高速,昼夜施工噪音及扬尘扰民。 南通市通州区 噪音,大气 2022年4月12日,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调查,并配合通州生态环境部门专项检查。
1.群众反映的为通锡高速公路海门至通州段工程(南通绕城高速公路),该项目环评批复、工可批复、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批复、用地批复、施工许可等行政许可批复齐全,基本建设程序完备。中宏阳伦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负责通州区石港镇四港村段路基填筑劳务作业。
2.2022年4月12日,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员现场核实并查阅了施工、监理单位的相关资料。经查,2022年4月6日之前确存在夜间在便道运输土方情况,后因疫情原因项目周边进出场道路封闭,目前现场基本处于半停工状态。
3.2022年4月12日通州生态环境局检查发现,该段路基施工场地上有部分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裸土、已消解石灰)露天堆放,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围挡,也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基本属实 1.中宏阳伦建筑公司针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总承包项目部和工区项目部加强监管和日常管控,落实一岗双责,严格考核管理。坚决落实生态环境部门对此事的处理决定和要求,并通报该项目所有施工、监理单位,认真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2.绕城高速建设指挥部给予本项目劳务作业队经济处罚10000元,相关负责人黄牌警告1次,如再发生类似事件,将做进一步处理。
3.绕城高速建设指挥部按照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相关制度,对总承包项目部和工区项目部履约考核扣分处理,全线通报批评。
4.通州生态环境局强化施工现场环境监管,增加环境监察频次,严查施工单位环境违法行为。属地政府石港镇强化网格环境监管责任。
5.通州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施工单位扬尘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进行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9万元。
6 X2JS202204110011 南通市海安经济开发区,东南风、东风、东北风、南风时,刺鼻废气扩散至火车站、七星湖区域,有时为烧秸秆烟味、有时为塑料熔化异味、有时为粪便臭味、有时为类似烧胶皮异味、有时为饲料味,严重扰民。污染时段一般为晚18点开始,半夜最为严重,早晨慢慢散去。多次反映无果。 南通市海安市 大气 2022年4月12日-14日夜间,海安生态环境局围绕火车站-七星湖区域气味问题连续三天组织执法人员对周边涉气企业进行夜间检查,并利用走航车对该区域进行了走航观测,测得TVOC平均浓度为23.79ug/m3 。
1.海安市火车站-七星湖区域,东为洋蛮河工业区及常安纺织园区,以家具、纺织行业为主;南为联发工业园区及葛家桥创新区,以纺织行业为主。该区域空气环境质量易受上风向园区企业排放废气的影响。
2.现场检查发现桑达化工(南通)有限公司、南通市百威电气有限公司、南通华星彩印有限公司、江苏华曼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家企业存在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工段未按照规定使用或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
3.现场检查时还发现海安恒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江苏天意达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南通宇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市万通钢管有限公司环境管理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况。
4.经查,2021年以来共收到关于七星湖—火车站区域气味举报12件,海安生态环境局均及时进行现场调查处理,依法查处相关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同时联合属地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主动与诉求人沟通、回复。
属实 1.海安生态环境局对桑达化工、百威电气、华曼复合材料、华星彩印4家企业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工段未按照规定使用或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分别罚款2万元。
2.海安生态环境局要求恒发污水处理公司做好厂区内污泥收集、贮存工作,调节池采取有效除味措施;天意达宠物用品公司及时清理生产车间地面积尘;宇华新材料科技公司搅拌车间原料罐加盖;万通钢管有限公司对废气处理设施碱喷淋设备进行维修。
3.海安市政府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按照短期和长期分阶段研究制定区域整治方案,明确“一厂一策”整治办法,引导帮扶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实现减排,解决废气扰民问题。
4.海安生态环境局充分运用在线监控、走航监测、用电监控、视频监控等科技化监管手段,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压紧压实各企业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着力提升该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5.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对巡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周边群众的沟通反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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