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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二批)
来源: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4-26 字体:[ ]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JS202204150073 南通市如东县河口镇景安工业园区,南通万达包装有限公司,废气扰民,废水排入厂区后100米的河内。 南通市如东县 大气,水 2022年4月16日,如东县政府组织如东生态环境局、河口镇负责人赴现场核查。
1.南通万达包装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纸张复合生产,纸张复合生产项目通过环保清理排查建设项目确认登记,已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纸张复合生产项目在生产,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在运行,厂区内及下风向无明显异味。如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在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采取气样,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因该企业附近商铺有人居住,气象条件不利时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
3.执法人员沿该企业北侧江岔河巡查,未发现异常排水口及排水痕迹。如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在企业北侧的江岔河采取水样,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Ⅲ类水标准。
4.检查发现,该企业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厂区东南角废弃房间及门口过道处堆有废油墨桶,未及时移至危废仓库贮存。
部分属实 1.如东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未按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万元,并责令企业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并通过备案。责令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废气收集和治理水平,减少对周边群众影响。
2.如东县政府责令河口镇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加强网格巡查,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减少污染排放。
2 D2JS202204150048 南通市通州区朝阳路原52号(现138号,小沈糕点处)一排的17家店面房,均存在雨污不分、环境脏乱、化粪池堵塞的情况,农机公司宿舍楼雨污不分。 南通市通州区 2022年4月17日,通州区政府组织住建局、城管局、金沙街道负责人赴现场核查。
1.经查,小沈糕点部所在区域属于通州老城区,由于历史原因,小沈糕点部及东侧空置棚坯区域实施雨污分流改造不彻底,存在雨污混流情况,小沈糕点部楼后存在住户私拉污水管线、雨污混接现象。根据《通州区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方案》要求, 小沈糕点附近区域的排水整治工作已纳入2022年度城建计划,拟在今年完成2号达标区(小沈糕点部所在区域位于2号达标区内)排水整治调查、测绘、管网清淤疏浚、初步设计及工程施工招标等工作,2023年开展工程整治。
2.通州区金沙街道、城管局约谈相关商户,加强宣传引导,清理周边环境,落实常态化巡查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现场交办并督促整改到位。4月17日,通州区住建局、城管局和金沙街道召开会商会,实地走访社区住户,核查朝阳路52号楼周边环境整治成效,未发现化粪池堵塞及污水下河现象。
属实 1.通州区住建局提前实施雨污改造工程建设,先后改造小沈糕点东侧三处屋面雨水排放管道,将该区域雨水接入朝阳路雨水管道;对周边沿街商铺市政管网开展清理、排查,将部分沿街商铺污水私接现象进行了整改。金沙街道清理了占用过道、走廊的杂物,粉刷了店面周边墙壁,修补了破损的水泥路面,更换了窨井盖。目前小沈糕点部所在区域沿街商铺雨污分流改造全部完成。
2.通州区政府责成金沙街道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加强环境卫生日常维护,保持长效管理;教育引导朝阳路52号楼周边商铺营造“文明、卫生、和谐”氛围,积极化解商居矛盾;对棚坯区域内化粪池定期清掏疏浚。
3.通州区政府责成区住建局持续做好该区域排水管网、沿河截污沟的日常巡查养护工作。
3 X2JS202204150036 南通市海安市南莫镇,诚超铝业有限公司,东厂区河边填埋大量废铝灰,并将废铝灰掺入铝屑,以二次利用名义进行违规转移;将冶炼收尘器收集下来的除尘灰掺入铝灰中非法转移;环评中少做废弃物产量或有些废弃物根本不做。 南通市海安市 土壤 2022年4月17日,海安市政府组织海安生态环境局、海安市公安局、南莫镇政府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核查。
1.江苏诚超铝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再生铝合金锭生产。年产3万吨再生铝搬迁扩建项目2010年经环评审批,2013年通过环保验收。后因燃料由煤改气、铝焊丝生产线取消等变化,于2021年重新开展自主环保验收。诚超铝业东厂区实为江苏佳鸿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仅从事物料仓储贸易,无生产项目。
2.现场检查佳鸿轻合金(诚超铝业东厂区),该单位东侧200米处为南莫河、北侧30米处为严马9组河,两河道河坡均无开挖填埋痕迹,厂区内池塘四周仅西南角区域为新填土。现场由专家指导,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池塘周边区域土壤和地下水进行钻井勘查和取样检测,共完成16处点位钻井和48个土壤样品、3个地下水样品采集,现场尚未发现性状异常的土壤样品,对土壤样品进行重金属快速检测未发现异常数据,具体土壤检测结果正在分析中。另查,佳鸿轻合金外购亚太轻合金铝屑,贮存在厂区内西侧仓库内,作为诚超铝业原料使用,与环评中用铝锭作为原料不符。调阅货物进出发票显示,无铝屑外运记录,现场对仓库内贮存铝屑查看,未发现掺杂铝灰现象。
3.经核查,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诚超铝业冶炼收尘器收集下来的除尘灰和铝灰在2021年1月1日属于一般固废,该单位外售砖瓦厂等使用。2021年1月1日起该单位除尘灰和铝灰作为危险废物管理,贮存在厂区南侧危废仓库内,与江苏海光金属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置协议,调阅危废台账记录和危废管理系统显示,2021年以来该单位未转移处置过危险废物。现场检查该单位危废仓库发现,该单位将铝灰与除尘灰混合装入吨袋贮存危废仓库内,危废管理台账和危废管理系统均以除尘灰记录;同时,危废管理台账记录为估算数值,未实际称重,记录合计总重量为16.95吨,实际称重总重量为16.36吨,未如实记录危废管理台账。
4.经核查,诚超铝业2010年环评资料、2013年验收资料中评价固废为煤气发生炉所产生煤渣、熔铝锭炉和熔铝拉丝炉所产生熔铝废渣和除尘灰、条直切割机所产生的边角料、生活垃圾、煤气冷却工序所产生的含酚废液、煤干馏工序所产生的焦油,其中含酚废液和焦油为危险废物。之后,该单位取消煤气发生炉,取消条直切割机与熔铝拉丝炉,对熔铝废渣资源化利用,固废种类和数量发生变更。该单位排污许可证和2021年3月自主验收报告显示固废为铝灰、除尘灰和生活垃圾,其中铝灰、除尘灰为危险废物。核查未发现环评少做废弃物产量或不做废弃物的情况。
部分属实 1.海安生态环境局责成诚超铝业对生产使用原材料种类发生变化是否属于重大变动进行重新论证分析;严格按照环评及验收要求使用铝锭作为原料生产,依法处置危废仓库内贮存铝灰和除尘灰。
2.海安生态环境局对诚超铝业未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0万元。后续将根据土壤检测分析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3.海安市政府责成南莫镇对诚超铝业开展不定期网格化巡查,督促该单位严格按照环评及验收要求使用铝锭作为原料,妥善贮存处置危险危废。
4 X2JS202204150033 南通市如东县岔河镇汤桥村七组51号,周围护宅河被填埋约两万方环境整治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工业废渣及有害垃圾等。 南通市如东县 土壤 2022年4月16日,如东县政府组织如东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如东生态环境局和岔河镇负责人赴现场核查。
1.信访件反映的岔河镇汤桥村七组51号的地块为2017年如东县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共计11.067亩。该地块底层部分填埋的是岔河镇汤桥村周边生猪养殖专项整治中拆除猪舍所产生的弃土、碎砖等,中上层覆土平均厚度约1.2米,土源来自已被关停的“原岔南砖瓦厂”库存制砖泥土,覆土厚度符合相关协议。该工程2017年通过耕地质量评定、2018年通过耕地面积验收。
2.现场发现,复垦地块已长满农作物,长势略低于周边田块。现场随机进行开挖取样,开挖点地面以下1.2米内为土壤层,再往下可见少量砖块。岔河镇政府当天委托第三方编制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4月19日,第三方对相关地块开展取样,土壤环境指标检测结果待出。
部分属实 1.如东县政府责令岔河镇牵头,如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和生态环境局配合对该复垦地块开展场地调查,待结果出来后进一步处理。
2.如东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岔河镇对该地块进行土壤培肥保肥,切实提高土壤肥力。
3.岔河镇政府加大对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宣传力度,做好群众稳定工作。
5 X2JS202204150030 南通市启东市开发区华石路西侧,中芬科技产业园南侧(原小效村)农田内存在一处约40米宽、50米长、1米深的水坑,被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倾倒大量黑色污泥,散发恶臭。 南通市启东市 土壤 4月16日,启东市政府组织开发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城投集团(水务集团现已并入城投集团)负责人赴现场核查。
1.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各类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勘察、市政管道及各类民用管道的检测、疏通、修复、养护等业务。
2.经查,群众举报区域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实测长33米,宽25米,最深处深度不到1米,誉帆环境科技将该地块用于暂存管道疏通工程产生的淤积物,底层铺设防渗膜。具体暂存方式为:将抽取的淤积物存放于暂存点,待淤积物沉降分层后,表层污水抽取进市政污水管网由污水处理厂处理,下层沉淀物(淤积物)原地暂存,并以此循环作业。2022年3月,疏通工程项目已完成,现场淤积物呈微黄色,原计划淤积物统一转运至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无害化处置,因疫情交通管制暂存。现场无积水坑和恶臭。
部分属实 1.启东市政府责成启东经济开发区迅速清理露天堆放的淤积物,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妥善存放,建立台账资料。目前已确定江苏同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封闭厂房为沉淀物暂存场地,4月18日已完成所有沉淀物的清挖、转运、存放。
2.启东经济开发区委托第三方开展危废鉴别,根据鉴别结果,制定淤积物下阶段处置方案。
3.启东市经济开发区组织对清挖后的场地开展土壤污染情况调查,视结果进一步处理。
6 D2JS202204150039 南通市如东县马塘镇桃园村,吉尔斯新型墙纸材料有限公司,雨天或大风天废气扰民,污水处理池未按要求添加药剂,污水处理不达标,使用煤炭烧窑,异味严重。针对上述问题,相关部门只罚款未彻底解决。 南通市如东县 大气,水 2022年4月16日,如东县政府组织如东生态环境局、马塘镇相关负责人赴现场核查。
1.江苏吉尔斯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烧结空心砖生产,该企业建筑垃圾、矸石、页岩烧结空心砖项目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领取排污许可证。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除物料破碎和双轴搅拌工段不在生产,其余工段均在生产,隧道窑焙烧工段配建的湿式碱液脱硫塔正在运行,执法人员使用pH试纸检测循环水池内喷淋液pH值结果与循环水池pH仪显示数值基本一致;经查阅药剂添加记录,循环水池按要求添加药剂。
3.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窑炉存在烧煤情况,巡查厂区及四周,未发现有煤炭堆放贮存,未闻到明显异味。如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湿式碱液脱硫塔排气筒采集气样,并在厂界下风向采集臭气浓度样品,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但在雨天等不利天气情况下,废气排放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
4.检查发现,该企业物料破碎筛分工段虽在密闭车间内生产,但部分生产设备、传送带未密封,车间地面上有一定积尘,并且未按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要求设置排污口。该企业已与第三方公司签订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协议,但因疫情未能上门安装。已经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但未按规定进行备案。
部分属实 1.如东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54万元。同时责令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设置排污口,完成隧道窑焙烧废气排放口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2.如东县政府责令马塘镇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督促该企业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对密封物料破碎筛分工段易产生粉尘设备开展整改。
7 D2JS202204150038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西路绿苑小区南侧的30余家废物回收站,扬尘(木屑、铁屑)、机械噪音、异味扰民,且均无合法手续。 南通市崇川区 大气,噪音 4月18日,任港街道赴现场核查。4月19日、20日,崇川区政府带队赴现场督促整改。经查,群众反映的绿苑小区南侧30米有一家南通电熔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出租给11家废品收购点,均证照齐全,且在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目前均正常经营。部分木材收购点、金属材料收购点装卸材料时产生扬尘,金属材料收购点作业时确有噪声产生,现场无异味。 部分属实 1.控制作业时间。任港街道要求各单位中午12时至14时、晚上20时以后不得从事产生噪声的作业。
2.采取抑尘措施。对于会产生扬尘的作业,任港街道要求采取洒水抑尘或配备喷淋等措施。
3.强化现场管理。任港街道向南通电熔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发提醒单,要求其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对租赁户的管理,减少噪声、扬尘影响。
4.崇川区政府责成任港街道履行基层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加大巡查力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发现扰民行为严肃处理。
8 D2JS202204150040 南通市如东县曹埠镇埠东路358号,南通市富贵源印花公司,废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废水排入北侧河流,废气扰民。 南通市如东县 水,大气 2022年4月16日,如东县政府组织如东生态环境局、曹埠镇相关负责人赴现场核查。
1.南通市富贵源印花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印花布生产,该企业年产9800万米印花布项目2016年通过环保清理排查建设项目确认登记,锅炉改造项目2020年通过环保审批,2022年通过自主验收,已领取排污许可证。距离企业最近的居民为厂区南侧约200米的曹埠镇堤南社区商业街居民。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因疫情影响处于停产状态,污水处理站和废气处理设施均在运行,设置在企业北侧围墙外九遥河南岸的雨水、污水排口均不在排水。危废仓库贮存量与网上申报库存量一致。执法人员巡查企业四周及下风向,未发现明显异味。使用无人机巡视厂区四周以及九遥河南侧沿线,也未发现其他排口。如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在该企业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处采样,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在天气不利情况下,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3.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在未经环保审批同意的情况下于2021年3月份开始扩建印花布生产项目,陆续新增生产设备。现场核实时所有增加设备均尚未投入使用。
部分属实 1.如东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6.74892万元,并责令立刻停止印花布扩建项目建设,限期补办相关环评审批手续,如无法取得审批手续,拆除相关新增设备。
2.南通市富贵源印花有限公司企业恢复生产后,如东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监管,对废水、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3.如东县政府责令曹埠镇政府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督促该企业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指导企业做好环境管理工作。
9 D2JS202204150034 南通市如皋市白蒲镇,1、华东液压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粉尘、噪声污染严重,占用农田无手续擅自扩建。多次反映未彻底解决;2、华东油压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场地初期雨水未经收集直接排放,噪音严重;3、华东油压有限公司西侧华东集团本部,生产过程中粉尘、噪声污染严重,生活污水、场地初期雨水未经收集直接排放,无手续擅自扩建。 南通市如皋市 大气,噪音,水 2022年4月16日,如皋市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白蒲镇政府开展现场核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三家企业分别为:南通华东油压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液压机、液压精密铸件生产,该公司液压精密铸件、液压机及高档液压元器件项目已通过环保审批和验收,已领取排污许可证。南通华东油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油压机制造,该公司液压机系列及其配件生产项目已通过环保审批和验收,已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南通华东液压铸业有限公司原有铸造加工项目已于2019年关停并拆除,目前主要从事铸件机加工及安装,属于环评豁免项目,已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变更登记。目前该公司大部分厂房处于闲置状态,仅西南侧一个车间内进行液压阀体制造。
2.现场检查华东油压科技正在生产,生产过程中砂处理、熔炼、造型、浇筑及落砂、抛丸粉尘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发现制芯车间未安装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收集装置,使用VOCs检测仪对制芯生产设备附近进行监测,瞬时浓度达到107mg/m3。如皋生态环境局曾于3月7日对该公司昼间厂界环境噪音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北厂界东侧和东厂界北侧噪音超标,如皋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目前该公司已在东北侧靠近居民位置加装300多米隔音墙隔音降噪。2022年4月19日、4月21日,如皋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噪声及无组织粉尘进行再次监测,将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调阅相关资料,该公司二期厂房建设手续齐全;扩建项目已通过环保审批验收,未发现占用农田无手续擅自扩建行为。
3.现场检查华东油压机械正在生产,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还田,环评未要求该公司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经镇区雨水管网排入飞跃河。现场检查时在车间外无明显噪声。2022年4月20日,如皋生态环境局组织噪声监测,将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4.现场检查华东液压铸业,该公司正在对部分厂房进行维修,仅西南侧一个车间在生产,主要从事金属铸件机加工生产,生产过程中无粉尘产生,现场无明显噪声。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还田,原环评未要求该公司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经镇区雨水管网排入飞跃河。检查发现该公司一台生产设备损坏,切削液有跑冒滴漏现象(车间地面已采取防渗措施),废切削液未在省厅危废管理平台进行危废申报管理。2022年4月20日、4月21日,如皋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噪声及无组织粉尘进行监测,将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调阅相关资料,该公司所有厂房用地为国有土地,均有合法手续,未发现无手续擅自扩建行为。
部分属实 1.如皋生态环境局对南通华东油压科技有限公司制芯车间未按规定安装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收集装置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拟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2.如皋生态环境局督促南通华东液压铸业有限公司强化现场环境管理,杜绝切削液跑冒滴漏现象,厂区初期雨水必须有效收集处理;及时在省厅危废管理平台对废切削液进行危废申报管理。
3.如皋市政府责令白蒲镇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加强网格巡查,督促企业立行立改,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运行。
10 D2JS202204150035 南通市如东县袁庄镇,1、双沿线上的雪晨浆纱织造厂,生产废水未经处理,通过厂东侧泄水沟直排厂区门口河内(东西走向);2、袁庄镇21号,袁庄鑫盛浆纱厂,生产废水未经处理,通过厂东侧管道直排厂区门口河内(东西走向)。 南通市如东县 2022年4月16日,如东县政府组织如东生态环境局、马塘镇相关负责人赴现场核查。
1.如东雪晨织布厂主要从事坯布织造,浆纱生产项目通过环保清理排查建设项目确认登记,已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如东鑫盛浆纱厂年产80万米浆纱项目通过环保审批,已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2.现场检查时,如东雪晨织布厂因疫情影响处于停产状态。该企业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厂区东侧5米外的无名小河(南北走向),小河与企业南侧10米左右的南凌河(东西走向)相连。现场检查时雨水排口不在排水。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厂区东北侧建有一个沉淀池,沉淀池北侧为雨水管沟,沉淀池与雨水管沟之间使用砖块砌筑,有渗漏痕迹。如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厂区内沉淀池、雨水管网内、厂区外雨水排口处和厂区东侧无名小河、无名小河交汇南凌河处进行水质采样,结果符合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厂区内沉淀池化学需氧量偏高与浆纱使用浆料有关。检查发现,该企业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未按规范开展环境隐患排查。
3.现场检查时,如东鑫盛浆纱厂正在生产,锅炉正在使用。锅炉冷凝水通过地面溢流进入厂区下水道。企业产生废水主要是浆槽清洗废水,清洗废水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废水经下水道排入东侧沿港河。检查发现,该企业在厂区东侧沿港河边非法设置一个PVC管排口,排口正在排水。如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厂区东侧沿港河排口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超标。
部分属实 1.如东生态环境局对如东雪晨织布厂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罚款1.1万元。责令企业2022年7月20日前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并通过备案,维修无防渗漏的沉淀池。
2.如东生态环境局对如东鑫盛浆纱厂污水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罚款约20万元。
3.如东生态环境局加强这两家企业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4.如东县政府责令袁庄镇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督促两家企业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指导做好环境管理工作。
11 X2JS202204150016 南通市海安市曲塘镇胡庄村28组,江苏海安普豪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臭味严重扰民。 南通市海安市 大气 2022年4月16日,海安市政府组织海安生态环境局和曲塘镇政府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1.海安普豪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畜禽粪便处理、沼气发电。该公司畜禽粪便处理及2MW沼气发电项目经环保审批、验收。
2.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在生产,厂区恶臭气味明显。2个沼液装车口出口余液收集池未关闭,出液过程中存在跑冒滴漏现象。预处理单元车间门窗关闭,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但车间顶棚有3处破损。因疫情原因运输外售受限,仓库内未发酵沼渣堆积量达300吨。该单位正在进行提标改造,吹脱反应池及臭气处理系统尚未完成全流程调试,无法保证废气处理效率。调理罐、压滤机房也未能做到密闭作业。
3.2022年4月16日,海安生态环境局组织对该单位下风向3个点位无组织排放的恶臭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最大值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属实 1.海安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单位规范作业,对该单位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99万元。
2.海安生态环境局责令海安普豪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进一步强化现场环境管理。该公司已于4月17日对调理罐进行加盖处理;加快压滤机房密闭处置、吹脱反应系统全流程调试和未发酵的沼渣出库;修补预处理单元车间顶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开展人员培训,严格按照规范作业,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整改完成后,再次组织开展恶臭监测,有效保证废气处理效率,确保做到达标排放并且不扰民。
3.海安市政府责成曲塘镇政府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强对该单位的管理,督促该单位尽快完成整改工作。
12 X2JS202204150009 南通市如东县岔河镇金桥村,江苏金太阳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废水排入厂区东围墙外河流,流入连通的村内河流及如泰河,导致河水黑臭。厂房占用河道,属于违建,影响河道泄洪。 南通市如东县 2022年4月16日,如东县政府组织如东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岔河镇相关人员赴现场核查。
1.金太阳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葵花籽油生产,该企业20万吨/年健康葵油升级改造项目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领取排污许可证。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2个葵花籽油生产车间正在生产,配套废气、废水处理设施在运行,实时在线监测数据未见异常。该企业厂区东围墙外有一条南北走向排水渠,渠内淤泥堆积,周边有少许生活垃圾,排水渠北侧为马路和居民,由于该地块污水收集管网尚未覆盖,居民区生活污水和马路周边雨水全部排入排水渠,最终排入如泰运河。厂区周边未发现有废水排入排水渠现象。如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在该排水渠内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水质属地表水劣V类。
3.经查,企业南侧沿如泰河码头和卸货大棚未占用该河段设计行洪断面,对如泰运河没有影响。
部分属实 1.如东县政府责令岔河镇立即封堵排入排水渠的生活污水排口,开展排水渠清淤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完成该区域生活污水纳管整治。
2.如东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13 X2JS202204150002 1.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有余村三组的一家镀锌厂(门前无标牌),常将有害废水偷排至三余竖河,夜间焚烧有害杂物,废水、废气污染严重;2、海门区新街村二组,南通爱尔思轻合金精密成型有限公司,位于群众生活密集区,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有害刺鼻废气,粉尘、噪音扰民,污水直排河道,导致河水发黑。 南通市海门区 水,大气 2022年4月13日、21日,海门区政府组织生态环境部门和四甲镇相关负责人赴现场核查。
1.海门市宏伟镀锌厂主要从事镀锌、镀铜加工。2007年通过环保专项整治验收,2017年通过环保备案,2020年领取排污许可证;南通爱尔思轻合金精密成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高(低)压电气设备制造销售等,高压铝铸件生产项目于2017年通过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登记备案,2019年领取排污许可证。
2.4月13日现场检查时,海门市宏伟镀锌厂不在生产,废水治理设施正在运行,废水排放口正在排水,排口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实时联网,在线监控数据无异常。厂区内建设有雨水收集池,雨水经收集后泵至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原厂区西侧通向三余竖河的雨水排口已于2021年5月封堵。检查发现,该企业危废标识标签未更新,车间内地面存在跑冒滴漏现象,事故应急池内存有约二分之一积水,中水收集缓冲池西侧地面有少许积水。执法人员巡查时未发现企业周边有废水乱排乱放现象。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当天对该企业废水总排口、废水排口周边以及下游50米进行采样,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4月16日,环境执法人员再次现场检查,该企业不在生产。未见废水乱排乱放现象,河道水质目测尚可,巡查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经调查,该企业厂门西北侧三余竖河边原建有一个垃圾箱,在2021年11月存在夜间焚烧生活垃圾情况,2021年12月拆除并清理垃圾箱,厂区生活垃圾现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巡查未见有焚烧痕迹。海门生态环境局现场走访四甲镇有余村组周边群众,均反映该企业夜间不组织生产。调阅该企业今年3~4月份视频监控,均未发现夜间组织生产和夜间焚烧现象。2022年4月13日,海门生态环境组织夜间突击检查,该企业不在生产,巡查厂区周边无异味。
3.4月16日,现场检查发现南通爱尔思轻合金精密成型有限公司2022年4月11日开始停产,厂区内正在拆除主要生产设备(摇臂工作台),铸造车间内坩埚炉已移出。巡查厂区周边未发现异味,厂区周边河道,未见废水排放现象,河道较为清澈。调阅资料显示,该企业2021年废气、噪声自行监测结果均达标。根据现场负责人介绍,公司在设备清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噪音和扬尘,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经核查,该企业无生产废水产生。企业食堂已停用6年,员工用餐统一由第三方公司外送,该企业卫生间建有化粪池,粪污水定期委托环卫所吸粪车外运。该企业西侧为南北走向河道,未发现有废水排口,河水无发黑现象。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河道该企业断面、河道对照断面进行监测采样,监测结果符合Ⅳ类水质标准。
部分属实 1.海门生态环境局对南通爱尔思轻合金精密成型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铝渣灰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责令该企业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贮存铝渣灰危险废物。4月21日,该公司已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协议并完成危废转移。
2.海门生态环境局责成南通爱尔思轻合金精密成型有限公司在清拆过程中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群众环境影响,尽快完成主要设备拆除。
3.海门生态环境局对海门市宏伟镀锌厂未按照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责令立即清空应急池积水,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建立排查档案。
4.海门生态环境局责令海门市宏伟镀锌厂立即清理车间内地面积水,规范生产操作流程,避免废水跑冒滴漏,并按要求规范张贴最新版危废标识标签。
5.海门区政府责令四甲镇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巡查和管理,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做好周边群众的沟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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