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8785/2018-00697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安委办 文号: 通安委办〔2018〕144号
成文日期: 2018-09-04 发布日期: 2018-09-0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工作的通知
来源:南通市安委办 发布时间:2018-09-04 字体:[ ]
索引号: 014208785/2018-00697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安委办
文号: 通安委办〔2018〕144号
成文日期: 2018-09-04
发布日期: 2018-09-0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是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基础性工作,是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关于开展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工作的通知》(通危化治办〔2017〕2号)下发后,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做了大量工作,全市初步建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明细表和安全风险电子地图(“一张表一张图”)。为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进一步掌握全市危险化学品风险情况,完善“一张表一张图”,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工作的通知》(苏安办〔2018〕60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通危化治办〔2017〕2号附件1)中明确的15个门类68个大类114个行业类别,进一步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清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和安全风险,确保涉及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全覆盖、涉及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单位)全覆盖。

二、企业(单位)基础信息录入系统

各地要立即组织本辖区内企业(单位)认真填报基础信息,并于2018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信息系统,http://223.111.68.8:8008/Waoswh1/)的注册和基础信息录入工作。已完成填报的企业(单位)在此期间要进一步补充完善基础信息,明确企业国民经济分类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应录入信息系统的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单位)范围: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2.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列入“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关闭除外);

3.规模以上使用危险化学品制造业企业(仅在检维修和实验化验环节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除外);

4.涉氨制冷企业;冶金煤气企业;

5.自产制剂的、空分制氧的或有氧气储罐集中供氧的医疗单位;

6.相关职业高中、大(中)专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7.其他有一定危化品储存量的企业(单位)。

三、深化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

各地要组织尚未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并录入省信息系统的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无储存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除外)以及其它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单位),按照《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办法》(苏安监〔2017〕77号,附件1)开展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工作,风险等级作为基础信息内容填入信息系统。

四、审核企业单位基础信息

1.各县(市、区)安委办可于2018年9月10

日起登陆南通市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与应急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http://www.ntyjgl.cn:8083/asr/,推荐用Chrome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首页可查看“安全风险摸排工具使用指南”),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审核辅助工具(以下简称辅助工具)审核企业单位基础信息。登陆后选择对应的街道/开发区,将尚未分配审核部门的企业按企业(单位)填报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分类,并为审核部门创建系统账号、默认密码,交由对应的部门审核。

2.相对应的部门审核企业(单位)基本信息时,使用各县(市、区)安委办提供的账号、密码登陆上述辅助工具,审核由省信息系统导出的各类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基本信息审核表”(附件2),并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企业名称、注册(生产)地址、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等信息。审核企业(单位)填报的基础信息有疑问的,应与企业沟通一致,并在辅助工具对应企业页面提交修改请求,若无疑问的应当及时通过审核。

3.县(市、区)安委办根据辅助工具生成的“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基本信息审核汇总表”(附件3),登录省信息系统统一更改,修改完毕的应当确认修改完毕。

4.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在审核企业(单位)基础信息时发现管辖权限有异议的,由所在县(市、区)安委会确定。

5.县级审核工作应于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五、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

各县(市、区)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一张图一张表”。县(市、区)“一张图一张表”应在省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形成,“一张图”在省信息系统显示,“一张表”由省信息系统导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汇总表”(附件4)。“一张表”于2018年年底报至市安委办。

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上述要求,开展本系统、本行业危险化学品风险摸排工作,掌握本系统、行业存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指导基层部门、单位和企业开展基础信息录入工作,并负责市级部门和单位直管企业(单位)的风险摸排和基础信息录入工作。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实际情况,制定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工作计划,加强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企业(单位)基础数据录入省信息系统、系统数据审核,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汇总上报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按序时进度要求完成“一张图一张表”编制任务。

各地区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次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按照本通知明确的工作内容狠抓落实。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将加盖公章的附件上报至市安委会办公室。经排查,认为不属于此次排查范围的,注明情况后,也需盖章上报。此项工作纳入对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内容,并将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

联系人:

市安监局,张伟,59000579,59000577(F);

市危化综治办,刘岩,59000565;

省信息系统,林建文,051085163772;

市一体化平台,张未波,18013380105。

附件:1.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办法

      2.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基本信息审核表

      3.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基本信息审核汇总表

      4.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汇总表

          附件1-4.doc

南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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