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职业卫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 014208785/2018-00930 | ||||
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安监局 | ||||
文号: | 通安监〔2018〕273号 | ||||
成文日期: | 2018-12-14 | ||||
发布日期: | 2018-12-14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职业卫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各县(市)、区安监局:
现将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职业卫生工作的通知》(苏卫监督〔2018〕1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克服等靠观望思想,切实做到职能一天未移交,监管一天不放松,一如既往地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严防出现责任缺位、工作断档的现象。妥善做好资料归集、档案整理等工作,确保职责平稳过渡,工作无缝衔接。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职业危害事故发生的地区、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监管责任。
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