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8785/2018-00510 |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安监局 | ||||
文号: | 通安委办〔2018〕107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6-22 | ||||
发布日期: | 2018-06-22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现将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对象
11个地区,延伸巡查至部分监管部门、乡镇(街道、园区)和重点企业。
二、巡查内容
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主题。
(一)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情况;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基层安监机构能力建设、人员专职专用情况;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二)部门监管责任: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方案的通知》精神,推动县、镇两级组建专业委员会情况;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主管的行业领域“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情况;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对非法违法行为开展事前执法情况等。
(三)企业主体责任: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巩固年活动和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开展以“一图、两单、三卡、八必须”为核心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情况;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危险工序、危险作业、重点部位、要害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等。
(四)上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贯彻落实平安交通三年行动计划情况;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全面实施监管执法“一案五制”工作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情况;市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具体巡查内容详见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主要内容及要点。
三、时间安排
巡查时间:7月3日至12日(具体行程由带队领导确定后,各巡查组自行与所巡查地区联系)。对每个地区的巡查不少于2天。
四、分组情况
巡查工作由市安委会统一领导,市安委办负责组织实施,组成5个巡查组,组长由市安监局负责人担任。具体如下:
第一组:巡查海安市、如皋市
组长:张徐标
组员:市安监局监督管理一处、政策法规处各1人。
第二组:巡查如东县、海门市
组长:徐荣
组员:市安监局应急管理处、监察支队各1人。
第三组:巡查启东市、通州区
组长:刘建飞
组员:市安监局办公室、监察支队各1人。
第四组:巡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
组长:祁凯
组员:市安监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监督管理三处各1人。
第五组:巡查崇川区、港闸区
组长:张胜兵
组员:市安监局监督管理一处、监察支队各1人。
五、方式方法
巡查采取听专题汇报、调阅相关资料、随机抽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原则上对每个地区实地抽查不少于2个乡镇(街道、园区)、2个监管部门和4家生产经营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在深入开展本地区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工作的同时,认真配合做好巡查工作。
(二)各巡查组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督查检查,突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防控体系、法治体系、保障体系等方面建设,着力堵塞监管漏洞,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三)巡查结束后,各巡查组要做到查出问题、作出评价、提出建议,对突出问题要跟踪督办形成闭环。巡查情况报告、查出的问题与隐患清单请于7月16日前报送监督管理一处。
联系人:朱斌;联系电话:59000571,59000578(传真)。
附件: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主要内容及要点
南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
附件
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主要内容及要点
主要内容 |
巡查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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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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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
1.是否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情况。 2.是否及时向党政主要负责人汇报中央、省、市领导指示精神。 3.是否召开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并形成《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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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责任落实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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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巡查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谋划工作实不实、干部配得强不强、编制给得足不足、机制建得好不好、问责做得严不严”作为各级党委抓安全生产的总要求,以“底数清不清、业务熟不熟、投入够不够、作风硬不硬、执行实不实”作为各级政府抓安全生产的硬杠杠,以“专题研究、专项检查、专人负责、专档记录、专案突破”作为抓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铁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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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责任 |
1.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政府会议议事议程,在统揽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形势,研究部署工作,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是否形成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2. 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情况。 3.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情况。 4. 基层安监机构能力建设情况。编制、人员、资金等方面是否到位,县(镇)两级安监人员是否专职专用。 5. 严格落实事故查处、重大事故隐患等倒查问责制度情况。 6.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否与分管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政府是否与下级政府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是否向行业监管部门和单位下达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书。 7. 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并实施年度考核情况。对下级政府年度综合考核中安全生产占比低是否低于5%。 8. 安全生产巡查组织开展、制度建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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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监管责任 |
1.推动县、镇两级组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情况。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综合监管职责情况。 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强化监管执法情况。 4.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是否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重要内容。 5.党委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是否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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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体责任 |
1. 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定责任情况,是否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2.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3.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情况。 4.企业落实职业健康法定职责,按规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情况。 5.企业建立安全隐患“三自一公示”、“日周月”排查机制情况。 6.企业组织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巩固年活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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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工作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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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
1.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道路(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海洋渔业、特种设备、港口码头、职业病危害、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2.是否制定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有无部署、推动、检查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3.组织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有无部署、推动,自查自改、复查复核、执法处罚等情况。 4.专题部署建筑施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情况。 5.平安交通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推进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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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执法情况 |
1.是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执法计划是否经政府审批并报上级部门备案。是否制定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及时通报执法信息。 2.安全生产事前执法情况;乡镇(街道、园区)委托执法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事前执法情况。 3.贯彻落实监管执法“一案五制”工作情况。 4.《关于对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推进不力乡镇(街道、开发区)有关情况的通报》(通安委办〔2018〕103号)整改落实情况,约谈及相关整改措施是否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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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安全监管方面 |
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情况 |
1.根据通危化治办〔2018〕1号,明确本地区各部门(单位)下阶段危化安全综合治理内容和工作措施以及时限要求。 2.召开危化综合治理推进工作会议。 3.加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的关闭力度。 4.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其他工作。 |
再检查再排查再整治 |
1.制定下发文件部署开展工作。 2.做到企业自查、乡镇普查、县级复查三级全覆盖。 3.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4.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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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检查 |
1.制定下发文件部署开展工作。 2.做到企业自查、乡镇普查、县级复查三级全覆盖。 3.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4.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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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化、硝化专家会诊工作 |
1.制定下发文件部署开展工作。 2.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会诊工作。 3.会诊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4.按照通安监〔2018〕61号对所有隐患和问题实行闭环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5.所在化工园区按要求组织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再检查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大检查工作开展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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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 |
1.制定下发文件部署开展工作。 2.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企业自控系统符合要求。 3.涉及易燃易爆独栋厂房企业最大在线人数不超过9人,厂房内无控制室、办公室或休息室。 4.企业开展“智能化二道门”建设。 5.涉及爆炸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实施自动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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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后续监管 |
1.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移交当地行政审批局办理。 2.制定关于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文件。 3.对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推送的办件及时开展后续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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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园区管理情况 |
1.化工园区实施封闭管理。 2.建立园区一体化应急管理信息系统。 3.开展区域安全风险评价并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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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推进情况 |
1.如皋现场会贯彻落实情况。 2.政府再动员、再部署推进情况。 3.行业监管部门开展风险辨识管控情况。 4.企业安全风险排查管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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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进情况 |
1.政府再动员、再部署推进情况。 2.金属高温熔融企业管控情况。 3.煤气作业企业管控情况。 4.液氨制冷企业管控情况。 5.粉尘涉爆企业管控情况。 6.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管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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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督办隐患整改情况 |
1.市级第一批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按期保质完成整改销号情况。 2.县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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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情况 |
1.在县级广播电视台、报纸和政府网站等主流媒体上开展经常性的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2.开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康杯”竞赛等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活动。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 4.健全安全培训考试体系,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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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安监机构能力 |
1.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是否达到市标准。 2.县、镇两级安监部门是否承担招商引资、拆迁等其他任务。 3.村委会(社区)是否明确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 4.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是否明确安监机构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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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
1.是否全面梳理分析影响城市运行安全稳定的因素,突出加强地下管网、玻璃幕墙、道口遮阳棚、高空广告牌、落地带电广告箱等方面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是否针对夏季高温汛期用电安全,加强对用电设施、用电线路的安全检查、检修和管护力度,制定高温用电应急预案,防止发生因意外断电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 3.是否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落实高温汛期安全风险防范的有关措施,配备必要的物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