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 发布时间:2021-01-21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突出市政园林领域工作特点,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及时全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制定了论坛、讲座等阵地管理办法、新媒体管理办法、局网站管理办法,健全网络舆情民生热点闭环管理机制。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建立意识形态风险评估机制。强化宣传员、网络评论员、联络员3支队伍,每月召开宣传工作例会,落实全员责任制。

(一)政府网站和媒体公开情况

围绕中心工作、注重宣传引导。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专人负责门户网站新闻、信息的发布更新工作。今年以来聚焦重大活动、重点工程,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运用政务信息发布平台,向外界公布市政园林行业工作实际、亮点特色,让群众更多地了解、知晓、参与市政园林工作。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及“市政园林”微信公众等先后发布工作动态450余条,举办新闻发布会12次,处置各类舆情240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事项,正面引导社会舆论,较好地发挥了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四级四同”标准化建设。按照省市标准化建设要求,召开标准化清单协调会,逐条研究落实清单的难点赌点,圆满完成“四级四同”事项清单梳理和权力事项标准化建设任务。江苏政务服务网公示局权力事项 29 项。

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用水、用气报装改革,助力营商环境提升。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监管协调工作,梳理省“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规范行政检查内容,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弘扬服务“政能量”。把高效、贴心作为服务标准,提升重点项目、民生项目服务水平。坚持改革促服务,积极推进工程审批制度改革、“一件事”改革。局驻政务中心窗口全年共办结各类权力事项681件,群众满意度达99.67%,收到锦旗4面、感谢信2封。连续3个季度获政务服务季度考核“优秀窗口”,12人次获评“好”“优秀”等次,1人获“十佳政务服务标兵”。同时,被省住建系统表彰为“优质服务窗口”。

四是按规定及时公开相关水质信息。一方面,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委托江苏省供水监测网南通监测站按照《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中规定的项目及频次对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检测并公示:崇海水厂、狼山水厂、洪港水厂的出厂水指标每日进行网站公示、出厂水水质监测情况月度公示、市区供水管网点水质监测情况每半月进行公示,以及市区城市供水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情况每月进行公示(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网站)。另一方面,定期对城乡供水水质情况进行监测并公示,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每季度对全市城乡出厂水、管网水、二次供水水质进行抽检监测,并在南通日报以及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是配合做好财政资金等信息公开。按照牵头部门要求,及时在局网站、南通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2020年预算总体情况等财政资金信息。

(三)规范办理建议提案,促进政务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共承办建议提案48件,内容涉及濠河景区整治提升、城市道路建设、园林绿化和公用事业运行管理、黑臭水体整治等多方面。其中,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23件,主办8件,协办15件;承办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25件,主办13件,协办12件。所有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均按时规范办结,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同时主办件的办理答复情况在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13

第二十条(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1

130

681

第二十条(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70

-37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完善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市政和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通过网络平台的建设、信息体制的健全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但同时也存在短板和问题亟需改进。一是伴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在信息公开的渠道方面要多样性;二是随着群众理念不断转变,在信息公开的内容方面要精细化;三是根据新形式的需求,在信息公开的更新方面要及时性。

2021年我局将继续践行为民、便民宗旨,及时改进工作作风补齐短板。一是对接大数据局,认真查找整改网站建设中不规范的问题,按照统一要求,不断完善适应新形势下满足社会需求的信息平台。二是逐步整合服务平台和资源,突出宣传群众关注度高的民生内容,不断完善互动平台,提高互动参与度使其更加贴近民心、符合民意。三是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在进一步开拓公开领域、提升服务效能的同时,及时有效做好信息更新工作,确保公开事项在监督下操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