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1-25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部署,聚焦主题主线,积极推进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阳光透明财政,促进依法理财,提升财政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新《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情况

全面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处务会、财政讲坛等形式宣传新条例,将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充分领会新条例精神。严格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当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优化主动公开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财政数据、财政动态、会计资讯,及时进行政策解读传递财政信息。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扎口推进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强化财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推进财政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4条,其中发布概况类信息186条,政务动态信息418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46条;主动解读财政政策6次,涉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统筹推进经济社会等有关政策;办结各类留言77条;开展6期征集调查,收到意见18条。完成市人民政府网站以“完善财税扶持政策,有效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在线访谈”。会同银行等部门召开市区财政金融产品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全年在省级以上媒体刊登财政信息47篇次,通过电台、电视台、日报晚报等媒体宣传财政工作120余次。落实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决策机制要求,对涉企管理文件,通过座谈会、微信群、局官网广泛征求意见,提高涉企政策决策民主性、科学性,优化营商环境。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其中网络申请7件,信函申请14件,按时办结19件,延期办结2件。涉及财政数据、财政支付凭证、补贴政策文件、企业改制信息、国有资产管理、绩效工资总额等多方面。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要求,依法按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件。加强与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沟通,全面了解公开内容情况,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内容,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利,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局相关处室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信息管理体系,确保做到规范有序、高效透明。由相关处室负责提供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答复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申请受理、保密审查、平台维护等工作。实施上网信息“三审”制度,主动公开信息由具体经办人逐级上报,交由处长初审、分管领导审核后,再由办公室及时上传更新,办公室落实专人进行发布内容审核,切实做到人人有责、层层负责,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合规。明确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收到的全部申请和答复内容全部通过OA收文系统流转,办公室扎口全过程监督催办,业务处室负责具体内容答复,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法规处进行法律审核,实现规范化办理。

(五)平台建设情况

对门户网站新闻中心、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公共服务、互动交流等各模块及南通资产管理系统、南通市政府支持企业发展项目管理系统两个子系统分别明确各处室(单位)管理职责及信息发布次数、更新频率。局办公室和信息处按季度对照信息公开栏目自查内容及要求,对单位网站内容建设情况及时开展自查,梳理信息内容审核发布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及时修正完善,保障网站内容准确性、时效性。

(六)监督保障情况

贯彻落实《南通市财政局信息宣传及网站保障工作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要求,将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局目标考核范围,根据完成情况,区分责任主体进行加减分。印发《南通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公开内容、公开管理等相关要求。局党组定期听取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加强对政府信息工作的管理、指导。强化信息发布审核,严把政治关、文字关,综合考虑法治意见,实行全过程留痕管理,做到公正、公平、合法、便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363.800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1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2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21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0

0

3

1

0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途径、形式比较单一的问题。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常态化管理,以重点工作、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领域信息公开为核心,不断充实丰富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加强与新闻媒体对接,用好部门网站、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平台,综合运用文字、图表、音频等多种展现方式,不断提高财政信息知晓度。

2.政策解读方面,存在解读不够及时的问题。加强对新条例的学习培训,提高对政策解读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掌握政策解读相关工作要求,明确政策解读时间节点要求,发挥办公室提醒督办机制作用,提高政策解读的时效性。

3.依申请公开方面,存在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掌握不够深入、精准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政策水平、法律素养,要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学习培训,特别是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学懂弄通,有效指导实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

制定并印发《关于做好市级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和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强化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预算公开操作程序,提高公开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和规范性。实现82家主管部门在省统一平台、238家部门预算单位在单位门户网站 “双公开”,公开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政策文件公开情况

围绕助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市区污水处理服务成本规制办法,界定成本规制内容,规范费用拨付流程,建立考评激励机制,促进降本提质增效。提请市政府出台市级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化管理流程,压缩兑现周期,压实主管部门主体责任。提请市政府出台南通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基金有序运作。印发《关于南通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网上商城政府采购的通知》,提升网上商城不见面采购效能。相关政策在市政府网站或局门户网站公示,并及时进行政策解读。

(三)财政资金使用公开情况

每月公布财政收支情况,保障群众对财政收支的知情权。不断加大对民生领域投入,兜牢“三保”底线,2020年市本级安排44项“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20.3亿元,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80%,较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报告及时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做到公开、透明。

(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

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管理改革,全省率先出台政府采购需求公示暨采购文件征询意见、政府采购验收书面记录抽查送审制度,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经公开征求意见,首次出台我市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促进代理机构加强专业和规范化服务。先后14次发文,布置和督促单位积极组织食堂、工会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府采购业务办理流程、政府采购项目需求、采购结果等均对外公布,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公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