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01-2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拓宽公开载体渠道,务实举措扎实推进农业农村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年来,我局共收到6件依申请信息公开件,5件是通过网络申请,1件是通过信函申请。其中:2件已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材料;4件不属于本局公开的内容;不属于公开的内容,我局及时与申请人联系告知具体原因,并提供有关部门联系方式。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研究优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信息保密审查等各项工作流程,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水平。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各项维护更新工作,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提升我局面向公众的信息服务能力。

(二)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完善我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版块内容、结构,及时发布机构职能、政策文件、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通过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让广大人民群众对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增进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0

24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4

0

5

行政强制

39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129.6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6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对照、与省市有关要求相对照、与人民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相对照,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研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一是持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准确把握涉密信息与可公开信息、公共信息与个人信息等范围。二是着力加强平台建设。继续做好本局网站维护工作,并依托市长信箱、部门信箱、在线咨询等多样化途径,构建多渠道的信息公开互动途径。三是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有关信息,打造规范、高效、透明的服务型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