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拓宽公开载体渠道,务实举措扎实推进农业农村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年来,我局共收到6件依申请信息公开件,5件是通过网络申请,1件是通过信函申请。其中:2件已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材料;4件不属于本局公开的内容;不属于公开的内容,我局及时与申请人联系告知具体原因,并提供有关部门联系方式。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研究优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信息保密审查等各项工作流程,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水平。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各项维护更新工作,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提升我局面向公众的信息服务能力。
(二)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完善我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版块内容、结构,及时发布机构职能、政策文件、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通过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让广大人民群众对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增进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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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1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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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1 |
0 |
24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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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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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24 | 0 |
5 |
|
行政强制 |
39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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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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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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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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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8 |
129.6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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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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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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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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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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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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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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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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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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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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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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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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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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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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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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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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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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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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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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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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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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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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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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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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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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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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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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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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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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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对照、与省市有关要求相对照、与人民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相对照,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研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一是持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准确把握涉密信息与可公开信息、公共信息与个人信息等范围。二是着力加强平台建设。继续做好本局网站维护工作,并依托市长信箱、部门信箱、在线咨询等多样化途径,构建多渠道的信息公开互动途径。三是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有关信息,打造规范、高效、透明的服务型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