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1-28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南通市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当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一)加强领导,强化信息公开组织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同时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做到政务公开工作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监督落实。根据各处室职能划分,明确、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机关其他处室做好职能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明确职责,推进信息公开落地落实。我局明确了职能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对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栏等信息公开场所及时主动、平稳有序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全年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09条;政策解读8条;通过“南通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39条;参加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

(三)抓住关键,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教育中心,推进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招生考试的信息公开。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及时发布了招生考试政策文件,下达了招生计划,第一时间召开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二是教育重点项目的信息公开。利用网站、报纸等平台定期通报教育为民办实事等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三是干部提拔任用和人事管理的公开。局机关补充调整中层干部和直属学校(单位)领导调整晋升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四是教师招聘、职称评审、教师资格认定、评优评先等教育人事等信息公开。五是教育财务、物资设备采购、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学生资助政策等信息公开。按规定做好市教育局机关及直属学校(单位)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对社会公示工作,物资设备采购及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信息全部公开,及时发布国家各类资助政策、申请程序和申请时间,使政策落到实处。

(四)完善制度,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行政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持政务公开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出台《南通市教育局互联网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规范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信息发布审批程序。

(五)强化监督,推动信息公开透明高效。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做到规范程序、主动公开、保证时效,并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信息公开。除按规定在政府网公开信息外,还与新闻媒体保持密切联系,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大众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92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9

30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4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19.165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需要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需要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减少不必要的流转环节,提高办理效率。三是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全面强化网站、新媒体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