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1-2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国家、省、市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认真抓好《南通市当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政传发〔2020〕87号)工作落实,持续抓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以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强化能力建设,持续推进新《条例》宣贯落实。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定办公室扎口统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办公室分管领导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牵头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细化部门内部信息公开职责,形成办公室统筹,业务处室牵头,执法、法制、监控中心等相关处室(单位)协同的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机制。强化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培训,针对生态环境垂直管理改革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召开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邀请专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注意事项进行解读,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水平。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学习,对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管理性规定进行系统梳理,组织汇编《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手册》,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是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强化行政权力公开。参照国家“四级四同”权力库和省级权力事项办事指南,完善权力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及办事指南,规范内外部办事流程。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录入完善权力事项,依法公开近150项行政权力清单事项,实现审批、监管、执法、服务等全程留痕。持续做好“双随机”抽查情况公开,定期在市局网站公开“双随机”执法情况,公开执法人员、检查企业、涉及主要问题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2020年全市先后发布11批次331家次“双随机”检查情况。强化污染源信息公开,组织发布2020年全市重点监控(排污)单位名录,确定重点监控(排污)单位727家,组织召开全市重点监控(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指导、督促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开展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强化重要环境信息动态发布,依托网站、电台、电视台、新媒体等渠道,全年在官方网站公开环境质量、建设项目、污染源监管、行政处罚、环保督察等各类环境信息530条。持续做好环境违法信息发布,会同市公安局联合编发十大环保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发布启东某医药公司偷排污染物环境犯罪案件、江苏首例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案件等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环境保护,人人抵制环境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三是严格办理程序,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凡是能主动公开的一律主动公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引,组织编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受理机构、申请步骤、申请处理等,为申请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渠道,在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拓展运用互联网、信函、传真等方式,全方位接收社会公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强化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加强与依申请公开当事人的沟通联系,及时确认受理信息,有效沟通申请公开内容,最大限度降低复议、诉讼概率。强化信息公开审核,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审查机制,明确业务处室、办公室、法制、信访等各处室(单位)审查职责,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准确性、规范性。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基本目录试点,确定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为试点地区,组织编印5大类295项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清单,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7件,全部按时办结。

四是丰富公开载体,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实效。立足“南通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主阵地,及时向社会发布生态环境工作动态、热点环境问题、重要环境数据等信息,全年共推送各类信息1040篇(条),其中原创环境信息744篇(条)。强化与市委宣传部及各主要媒体合作,建立媒体信息报送机制,畅通各类生态环境信息报送渠道。召开“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1次、媒体通气会8次,开展集中采访24次,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发布各类环境信息814篇(条)。在南通日报开设“曝光台”、“回音壁”等栏目,及时发布群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全年共发布10期,主动曝光32批次69件环境问题,56件得到较好解决,并在回音壁上报道了整治情况。充分发挥环保科普基地信息公开堡垒作用,42家环保科普基地全部对公众开放。持续打造环境信息公开品牌活动,将环境信息公开与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公众看生态”活动有机融合,全年组织热心市民代表2000余人次,走进沿江沿海湿地、自然保护区、污水处理厂等实地了解环境信息,切实提升群众信息感知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1

规范性文件

2

2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5

35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

0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5

0

26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42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

4

0

3

0

0

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1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1

0

0

0

0

2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3

0

0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1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0

4


3



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成绩还不够突出,特别是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信息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能力还有待提升。从全市层面而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业人员总体偏少,业务能力还不强。下一步,我们将适时强化全市生态环境政府队伍,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是主动信息公开程度还需要深化。尽管一年来采取了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措施,也通过各类平台发布了大量环境信息,但与社会公众的环境信息需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升社会公众对于生态环境工作的认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优化信息公开渠道,持续提升环境信息公开质效。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地址:南通市崇文路2号(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大楼)2017室,邮编:226007,电话:0513-59002781,传真:0513-59002782,电子邮箱:hbj@nanto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