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1-01-27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始终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依法管理透明运行,强化社会监督,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一项重要抓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提高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中心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主要有:中心简介、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服务指南、政策法规、部门预算、计划规划等信息。

1.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2020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了工作动态73条,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文件3条,公告公示8条,规划总结6条,问答知识库11条,统计信息2条,人事信息3条,部门预决算2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

2.中心门户网站

2020年,通过南通住房公积金网站公布了新闻动态52条,行业新闻147条,政策法规9条,公告公示24条,人事信息3条,每月信息披露公积金缴存贷款情况12条,知识问答8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20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公积金服务公开

缴存、提取类17项服务事实现了项全市通办,极大的方便了全南通县(市、区)范围内单位和个人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简化了公积金同城转移业务,职工可直接在转入单位所在辖区的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提出申请、现场办理,只需跑一次即可办理。

在全省第一个引入电子签章功能,实现了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异地贷款证明和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自6月20日开通以来,通过线上自助方式分别向118名和114名公积金缴存职工出具异贷证明用于省内和省外购房贷款。

中心综合服务8个渠道全年累计服务用户128.3万人次,7个渠道查询类业务共2143.64万笔;全年共受理购房提取、还贷提取、离退休提取、外来择业人员提取、转账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等线上业务5.94万笔;与民政、税务、房产交易等部门进行数据接口对接,全年共查询10.2万笔。

(四)加强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在“南通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发布疫情期间倡导办理线上业务提醒、最新公积金政策等55条,总阅读量72.54万次,目前关注用户30.8万人,在“南通公积金”APP发布各类信息107条。全年共办理建议提案2件,办理结果均在网站公开。参加了市纠风办和南通广播电台共同举办的“民心专列·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和政府在线访谈栏目,通过电波和网络解答群众公积金业务咨询和倾听民生关注的公积金热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3476743.23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3

0

2

1

6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整体水平与缴存职工期望仍有差距,主动公开的及时性和公开率尚需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有待提升。2021年将从两个方面着手改进工作。一是对标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主动公开机制,规范信息管理,畅通处理流程,提高主动公开工作水平;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制度,严格规范采集、审核、发布等环节程序,落实“三审三校”,确保信息内容完整、准确、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