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25〕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和《南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经各地各部门申报、相关部门审查,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编制了《2025年度南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各市级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地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将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同时,决策承办单位要重视决策档案管理工作,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情况,确需新增或调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部门征求市政府分管负责人意见并报市政府办公室等部门审查通过后按程序办理。
附件:南通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南通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计划决策 时间 |
1 |
制定关于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
市财政局 |
第二季度 |
2 |
南通市启秀中学、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初级中学施教区优化与南通中学附属实验学校施教区划分 |
市教育局 |
第二季度 |
3 |
调整南通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区域 |
市生态环境局 |
第三季度 |
4 |
编制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市发展改革委 |
第四季度 |
5 |
制定南通市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 |
市财政局 |
第四季度 |
6 |
制定南通市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实施方案 |
市卫生健康委 |
第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