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电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报告
来源: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8-15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了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原南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结合工作实际负责起草了《南通市电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2012年11月15日,《暂行办法》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电梯已成为人们日常工作、生活不可或缺的垂直交通工具。截至2023年底,全市在用电梯数量已达9.5万余台,并持续快速增长。电梯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也是人民群众对安全放心乘梯和美好生活的基本诉求。2024年3月17日,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将《办法》列为2023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后评估项目。通过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各项活动,广泛征询民意、最大程度听取各方意见,梳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为《暂行办法》的立、改、废提供充实的依据,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科学性、实用性,为新形势下电梯的安全管理提供制度保障。详见附件。

《南通市电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后评估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