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社会应急力量使用办法(试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报告
来源: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8-15 累计次数: 字体:[ ]

自助互救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也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准则,社会应急是应急管理现代化事业中的重要一环。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任务。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并将此作为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的工作抓手,对于推进地区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针对南通市事故灾难实际,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是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南通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内在要求。

为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充分鼓励和调动单位、个人和社会各界参与应急救援的积极性,保障社会救援力量的合理利益,推动应急救援工作平稳有序健康发展,切实增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2021年1月23日,南通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南通市社会应急力量使用办法(试行)》(通政办规〔2021〕2号)(以下简称《使用办法》),2021年3月1日,《使用办法》开始施行,该《使用办法》在支持、引导和规范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

至今,《使用办法》已实施四年时间,需要对其进行适时评估,以期达到:(1)评估《使用办法》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执行性、协调性、可操作性、立法技术性、实效性等,完善相关内容;(2)对《使用办法》在试行后是否继续实施做出客观评价。通过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将最大程度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以期达到更好的社会效果。详见附件。

《南通市社会应急力量使用办法》后评估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