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
通政办发〔2022〕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