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6日
根据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
任命赵国同志为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如海同志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2022年1月16日
经研究决定:
免去杨云贵同志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霞同志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沈俊涛同志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季士军同志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助理职务;
免去沈江海同志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2022年2月21日
根据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定:
任命童剑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李建民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22年3月4日
经研究决定:
张兴国、吴瑕同志任南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朱红军同志任南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蓓同志任南通市接待办公室主任;
秦华同志任南通市人民政府驻南京办事处主任,免去其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蔡祥、朱爽同志任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宏华同志任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工程师职务;
陈斌同志任南通市教育局副局长;
朱振宇同志任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莽同志任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伟伟同志任南通市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帅同志任南通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星晖同志任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凌云飞、张海涛同志任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顾才群同志任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军同志任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韩建新同志任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陆海燕同志任南通市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陈彦同志任南通市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毕钢同志任南通市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鉴同志任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朱琛凌同志任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季向明同志任南通市文物局专职副局长,免去其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总工程师职务;
杭亚军同志任南通市审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夏海燕同志任南通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国平、陈林、陈剑锋同志南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袁忠同志南通市接待办公室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王正龙同志南通市人民政府驻南京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陈海兵同志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周雪莹同志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贲友华同志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祁建中、刘继东同志南通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姜宇敏同志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周为民、魏钦才同志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敢同志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黄柳春同志南通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亚萍同志南通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刘锋同志南通市接待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谢爱忠同志南通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2022年3月8日
根据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
任命李建民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凌屹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任命陈林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任命尹建勇同志为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任命成宾同志为南通市教育局局长;
任命赵玉峰同志为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任命曹海锋同志为南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任命陆军同志为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任命汤雄同志为南通市民政局局长;
任命朱志强同志为南通市司法局局长;
任命曹金海同志为南通市财政局局长;
任命凌建华同志为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命程炜同志为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任命王开亮同志为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任命汤葱葱同志为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局长;
任命赵国同志为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任命周建飞同志为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任命吴晓春同志为南通市水利局局长;
任命陈敢同志为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任命高红宇同志为南通市商务局局长;
任命毛炜峰同志为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任命张兵同志为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任命周海斌同志为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任命徐荣同志为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任命史有根同志为南通市审计局局长;
任命潘强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任命陆雪松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命瞿永国同志为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任命秦艳秋同志为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江华同志为南通市体育局局长;
任命周雪莹同志为南通市统计局局长;
任命张劲松同志为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任命张炎同志为南通市信访局局长;
任命朱桂华同志为南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任命祁中伟同志为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袁忠同志为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2022年3月18日
经研究决定:
免去申卫民同志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2022年3月18日
经研究决定:
吴陈钢同志任南通市公务员局局长;
蔡建军同志兼任南通市国家保密局局长、市国家密码管理局局长;
成宾同志兼任南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陈敢同志兼任南通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潘强同志兼任南通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
祁中伟同志兼任南通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免去张辉同志南通市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免去苏远明同志兼任的南通市国家保密局局长、市国家密码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郭毅浩同志兼任的南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免去朱进华同志兼任的南通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免去吴瑕同志兼任的南通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张乃华同志兼任的南通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