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南通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日
南通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版权在经济、文化、科技和社会发展中的推动作用,根据国家版权局印发的《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国版发〔2013〕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要求,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断增强版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和服务能力,推动我市版权产业向规模化、集群化、集约化、特色化发展,为加快创新驱动,全方位融入苏南,全方位对接上海,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长三角一体化沪苏通核心三角强支点城市,深化“强富美高”新南通建设提供新动能。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全社会版权意识明显增强,版权保护体系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版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明显优化,软件正版化有力推进,版权产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明显提升,确保2022年建成“全国版权示范城市”。
——示范创建成果丰硕。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带动引领作用明显。新增全国版权示范单位或示范园区(基地)1家,省级版权示范单位或示范园区(基地)4家。
——版权保护有效有力。以家纺为重点的版权保护进一步深化拓展,侵权盗版行为及时查处,形成有效震慑,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
——版权创造充满活力。版权作品质量进一步提升,一般作品免费登记量年均5万件以上,名列全国前茅。
——版权运用成效显著。版权线上线下交易平台有效建立,版权成果转化运用良好,带动产业发展成效明显,版权产业贡献率处于全省前列。
——软件正版化成果不断巩固拓展。党政机关带头使用正版软件,市、县(市)区两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率100%,民营企业软件正版率明显提高。
三、重点任务
围绕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创建目标,着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构建严格版权保护格局
1.加大版权保护力度
加强打击侵权盗版专项整治及日常监管、事中与事后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的监管机制。综合运用行为保全、惩罚性赔偿、强制措施、失信人“黑名单”、刑事制裁等措施,打击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文广旅局)
突出家纺版权保护,整合江苏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执法力量,强化“民事调解、行政管理、司法介入”三位一体家纺版权保护举措,探索互联网条件下家纺版权保护新模式,创新工作思路,着力解决家纺印染等环节的侵权盗版行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旅局)
规范证据采信,促进不同保护手段之间的内在衔接,推动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在调查取证、证据审查、侵权判定、责任承担等方面标准一致,尺度统一。(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责任单位: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文广旅局)
2.加强版权执法协作
发挥“扫黄打非”工作组织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与网信、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通信等部门配合、协作,形成版权执法合力。(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通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
加强本地区侵权案件查处的相互配合、协调。加强与苏、浙、鲁、粤四地纺织品市场版权保护联合体合作,力求在跨区域版权保护协作有新突破。加强司法机关与版权行政执法机关联动,建立行政与刑事案件查办衔接机制。(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文广旅局)
3.深化网络综合治理
建立健全辖区内互联网企业的指导协调工作机制,督促企业履行违法犯罪线索报告和配合调查义务,督促电商平台和电信运营商强化版权监管义务,督促网络服务提供商履行“通知—删除”等法定处置责任。推动互联网企业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快速处理工作机制,核查处置群众举报、版权执法监管部门通报的侵权盗版信息。(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文广旅局、南通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
加强政企合作,充分发挥权利人、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第三方机构“信息员”作用,构建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多层次社会共治格局。加强网络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等重点领域的监测监控,及时查处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文广旅局)
4.推进版权信用管理
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实施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对失信主体申请作品登记采取限制性措施,实行更加严格的登记审核等差异化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及时归集版权司法审判、行政裁决、行政处罚信息,按照失信等级纳入信用信息系统。(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文广旅局、市大数据管理局)
5.引导各方力量共治
加强诉调对接,注重发挥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专业优势,引导当事人多渠道、多途径解决纠纷。鼓励版权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开展案件代理、法律咨询、专业培训等业务。(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责任单位: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市司法局、市文广旅局)
指导行业协会、商会牵头成立版权保护联盟,组织企业共同应对版权侵权风险。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二)持续推进软件正版化
1.巩固完善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
落实市、县两级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不断巩固完善软件正版化成果。建立健全县级正版软件工作机构,明确党政机关正版化工作部门和责任部门,压实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管理员责任。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正版软件工作督查,落实软件正版工作管理制度和软件资产管理规定。〔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级机关各部门〕
2.深入推进企事业软件正版化
推进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完善教育医疗系统软件正版化,推进金融、交通、新闻出版行业软件正版化。加大对重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督查,强化软件侵权投诉处理,打击软件侵权行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3.加强正版软件源头管控
规范党政机关电脑采购,强化电脑经销商责任,严格电脑软件安装要求。建立安装盗版软件服务者“黑名单”,对进入“黑名单”者限制参与政府组织的电脑采购招标。健全电脑采购验收制度,强化电脑采购单位责任,防止盗版软件进入党政机关。(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级机关各部门)
加强电脑使用监管,落实电脑使用规定,强化电脑使用者责任,禁止私自卸载安装电脑软件。〔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级机关各部门〕
4.开展正版软件宣传
开展正版软件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商家宣传活动,宣传法律法规,提高抵制盗版、坚守正版的行动自觉。〔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
(三)促进版权成果转化
1.完善产业政策
将版权保护工作纳入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围绕版权创造、保护、运用,制定版权奖励扶持政策,推动版权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2.激发版权创造
推动人才集聚,鼓励本地高校与版权企业开展横向合作,加强人员定向委培,倡导在职学习,不断提升专业水平。依靠政策引导,加强版权创意人才引进,探索企业引进人才,政府奖励新举措。强化人才服务,开辟创意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对获评市江海英才及以上人才计划的创意人才在职称评定、落户、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便利。(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引导企业开展订单式培训,优化内部激励举措,将创意人员收入与产品销售相挂钩,增强创意人才的成就感和价值感。(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举办“张謇杯”家纺设计大赛,激发版权创造活力。(责任单位: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
3.优化版权服务
做好一般作品免费登记服务,简化登记程序,压减登记时间,开辟作品“绿色登记通道”。建立版权数据库,强化作品登记识别,提高作品登记质量。拓展作品登记渠道,扩大覆盖范围。发挥行业协会在版权登记与版权转化中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4.强化版权运用
整合两大家纺城版权资源,形成布局合理、产业融合、优势互补的版权产业发展新格局,推动家纺版权转化做优做强。(责任单位: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
引导企业、个人采取版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家纺版权市场价值。(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引导民间资本,打造版权创意园、家纺产业群、红木产业群。组织版权企业参加版权成果展,扩大南通版权影响。以江苏国家版权贸易基地为依托,引导版权互联网企业强强联合,依靠“互联网+版权”,对接IP授权,打造南通家纺花型版权互联网交易平台。探索建立版权孵化平台,为版权企业创作开发与市场运营提供服务。〔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打通网络直播与版权产业转化通道,发挥电子商务直播平台受众面广优势,激发版权产业转化活力。举办画稿交易会。(责任单位: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
(四)完善版权管理举措
1.加强版权督查
加强版权指导,完善版权考核、督查机制,建立完善的版权产业统计制度。加强市、县两级版权行政管理组织机构建设,优化工作职能,落实工作人员和专项经费。增强市、县两级版权行政部门服务意识,规范服务内容,提高行政效能。〔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2.注重分类指导
以家纺、软件、新闻出版、广告设计、游戏动漫、广播影视等版权相关产业为主要服务对象,注重分类指导,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单位版权管理工作制度。〔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3.鼓励示范创建
发挥版权示范创建引领作用,指导企业创建全国、全省版权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规范企业版权管理,激发创新创造能力,提高企业版权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4.发挥集体组织作用
支持版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开展业务活动和维权工作,妥善解决其与相关利益方之间的矛盾与纠纷,鼓励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建立与相关产业、行业的合作平台。〔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
5.加强版权培训
组织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工作培训,落实机关软件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以查处网络侵权盗版为重点的版权执法培训,提高文化综合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加强电脑供应商法律培训,强化电脑供应商法规意识;加强版权创意企业主培训,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五)加强版权宣传普及
1.组织多渠道宣传
发挥广播、电视、报纸、融媒体、户外电子屏等媒介作用,以新修订的《著作权法》为重点,宣传版权相关知识。发布版权宣传公益片和公益广告,宣传打击侵权盗版以及版权产业发展成果。(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南通日报社、南通电视台)
2.加强重要节日宣传
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1”《著作权法》颁布实施纪念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为节点,开展版权知识普及宣传,持续提升全民版权保护意识。(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南通日报社、南通电视台)
3.开展“五进”宣传活动
组织版权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进乡村(社区)”活动。组织开展版权征文活动,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和尊重版权的文化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
将学习《著作权法》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公务员能力培训和党员教育培训计划。(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党校)
4.强化宣传阵地建设
发挥“扫黄打非”基层站点宣传阵地作用,结合“扫黄打非·秋风”专项行动,在基层开辟版权宣传阵地,将版权宣传固化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版权展示馆,全面展示我市版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果。(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四、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制定《南通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成立创建组织领导机构,召开创建推进大会,全面推进创建工作。通过新闻媒体等进行广泛宣传,调动全市人民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掀起创建热潮。
(二)实施阶段(2021年4月至2022年5月)。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创建目标、创建重点和规定要求,构建严格保护格局,持续推进软件正版化,全方位促进产业发展,完善版权管理举措,加强版权常态宣传,全面完成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各项具体创建任务。
(三)预查阶段(2022年6月至2022年7月)。对照“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创建的标准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四)验收阶段(2022年8月)。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呈报省版权局和国家版权局,经国家版权局审定批准后,组织筹备示范城市总结大会及授牌仪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的全面规划和组织推进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全市创建工作组织指导和督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统筹协作,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各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部门创建推进方案,并按本部门职责开展创建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将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涉及的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三)加强政策扶持。组织、人社、财政、发改、工信、金融等部门认真梳理和落实国家、省有关促进版权产业和知识产权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政策,加强调研,重点在激励版权创造、扶持有效运用等方面,制定出台切合我市版权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和配套政策,为版权产业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政策环境。
(四)加强督查考核。加强对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的督促检查,将创建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按照任务清单,对照各阶段目标任务,分阶段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创建工作检查考核,确保各项创建目标顺利实施,各项创建任务圆满完成。
(五)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宣传,组织媒体多渠道、多角度报道创建经验做法、成效,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营造齐抓共管、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南通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
南通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纪委监委:对创建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问责。
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好侵犯著作权刑事与民事审判工作。突出家纺侵权案件惩治。归集司法审判信息,按照失信等级纳入信用信息系统。
市人民检察院:做好侵犯著作权案件的公诉。
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整合园区版权执法资源,完善版权保护机制,加强版权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家纺版权保护,推动家纺版权成果转化运用,开展版权服务和版权宣传,举办家纺画稿交易会、“张謇杯”家纺设计大赛。
市委组织部:做好人才服务工作,为优秀创意人才培养、引进等提供政策支持;将版权教育纳入市管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市委宣传部(版权局):负责统筹全市版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做好创建工作日常事务和牵头协调、督查;牵头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协调开展各类版权宣传;承担创建启动、总结、指导以及各项材料的汇总、上报等工作。
市委网信办:配合做好对互联网企业监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
市委党校:配合做好全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版权知识的学习培训。
南通日报社、南通电视台:负责版权相关工作宣传报道,落实本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将版权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配合制定落实促进版权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对创建中涉及的重大项目提供政策支持;配合做好版权信用管理。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版权宣传教育,落实全市教育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做好侵犯著作权刑事犯罪侦查工作,落实行政与刑事案件有效衔接,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违法犯罪行为。
市司法局:将版权纳入普法教育内容,负责落实律师参与版权案件代理、纠纷调解、专业培训、法律咨询等。
市财政局:统筹安排版权工作经费,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及新购电脑安装正版软件。
市人社局:负责做好家纺创意人才职称评审认定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配合执法部门打击印染行业侵权盗版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系统软件正版化。
市商务局:负责促进版权交流及版权产品进出口,加强重点出口企业、外资企业版权保护,推动外资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负责版权宣传进商场。
市文广旅局:负责版权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行政与刑事案件衔接,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归集行政处罚信息,按照失信等级纳入信用信息系统。
市卫健委:负责卫生医疗系统软件正版化。
市国资委:组织实施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负责将版权纳入市级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制定,查处版权领域无证经营行为。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金融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配合制定促进版权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做好金融系统的版权宣传,配合做好失信联合惩戒。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级机关软件资产管理。
南通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配合做好网上侵权盗版行为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