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退休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发放工作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7-02 累计次数: 字体:[ ]

崇川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省统一安排,2021年南通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使用全省一体化业务操作系统,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市级不再具有代扣代发功能。为继续做好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退休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继续做好市区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的通知》(通政发〔2010〕65号)要求执行。

二、奖励对象的确认

在奖励对象确认上,由过去的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审核上报、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复核确认,调整为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报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三、发放方式

由原先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委托发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银行一并发放,调整为企业所在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统一组织发放。建立区级财政专账,并委托金融机构设立奖励对象代发账户,直接打卡发放到奖励对象。

四、资金保障

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持证退休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按近三年结算平均值确定分摊比例,市级自2021年起对区实施定额补助。市级财政对崇川区每年定额补助2200万元、对南通开发区每年定额补助500万元。

此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