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绿色出行城市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21〕11号 2021年3月12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南通市绿色出行城市创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通政办发〔2021〕11号 2021年3月12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南通市绿色出行城市创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