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20〕7号 2020年1月2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统一调配应急技术力量和应急物资,报告疫情应急处置情况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指 挥 长:徐新民 市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周 健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冬梅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周建飞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交通管控组、社会防控组、物资保障组、综合监管组、新闻宣传组和工作督察组。
(一)办公室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陈冬梅任办公室主任,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卢红建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医疗保障局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市卫生健康委派驻联络员2名。
负责做好统筹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综合协调和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
(二)疫情防控组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丁国宁任组长,成员由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市卫生健康委派驻联络员1名。
负责组织开展疫情监测、预防与控制,提出防控策略和措施建议,指导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联系专家组开展预防控制,督导检查疫情预防控制,汇总上报有关疫情防控信息等。
(三)医疗救治组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沈俊涛任组长,成员由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市卫生健康委派驻联络员1名。
负责指挥医疗救治工作,组织专家制定救治应对方案,统筹调配医疗资源,规范救治培训,联系专家组开展医疗救治,督导检查医疗救治,汇总上报有关诊疗信息等。
(四)交通管控组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顾才群任组长,成员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铁路办、南通海关、南通海事局、南通机场集团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市交通运输局派驻联络员1名。
牵头做好车站、机场、铁路、码头等场所消毒、通风工作,做好来通交通工具检疫、消毒工作,同时做好抵通人员的体温监测工作。
(五)社会防控组
市公安局副局长陶峰任组长,成员由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信访局、市外办、南通海关、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南通机场集团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市公安局派驻联络员 1名。
密切关注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及时、妥善处置好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六)物资保障组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徐建文任组长,成员由市纪委监委、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机关事务局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市机关事务局各派驻联络员1名。
负责组织做好疫情防控必需物资储备和调度工作,做好指挥部办公后勤保障工作。
(七)综合监管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崔晓勇任组长,成员由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派驻 联络员1名。
负责组织做好农(集)贸市场和各类经营场所整治工作,严禁非法养殖、加工、经营各类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转运贩卖野生动物,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经营行为。
(八)新闻宣传组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司祝建任组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市委宣传部和市卫生健康委各派驻联络员1名。
负责组织做好舆情引导、信息发布和疫情防控知识教育等工作。
(九)工作督察组
市监察委主任助理张召新任组长,成员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市纪委监委派驻联络员1名。
负责组织对防控工作开展督查,对防控任务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或重大过错,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责,对不执行有关规定或互相推诿、工作不力的人员依法严肃问责。
指挥部组成、各组职责等根据疫情变化及防控工作需要适时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