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的通知》的通知
通政办发〔2020〕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3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8月31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化工产业导向目(2018年版)〉的通知》(通政办发〔2018〕9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