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20〕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因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将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合并,成立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徐新民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周 健 市政府副秘书长
倪建明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成 员:刘碧波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李 宁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 莉 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市委“两新”工委副书记
徐庆满 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专职副局长
江 英 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李 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姜学勤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东捷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助理
施鹤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陶 峰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劲松 市司法局副局长
达培炎 市财政局副局长
蒋洪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徐 晖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申卫民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冯亚军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左晓明 市商务局副局长、市贸促会会长
陈金元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
姜国新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
吴 瑕 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宋建宏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柴志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张莉云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高银田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常永涛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副局长
姜弘杰 中国银保监会南通监管分局副局长
陆雪平 南通海关副关长
张国建 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工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倪建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原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撤销,相关职能由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二、主要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加强对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指导;制定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计划;指导、督查有关知识产权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职责分工
市中级法院:主要负责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改革工作;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和其他司法部门的交流合作,研讨、交流典型案例,总结审判经验,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和大型宣传活动。
市检察院:主要负责对公安机关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知识产权刑事裁判是否正确实行监督;对于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重点企业负责人知识产权的专题培训,将知识产权战略有机纳入各级党政干部和各类人才培训计划。
市委宣传部:主要负责指导、协调市各新闻媒体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开展著作权法的宣传、教育、培训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等违法行为;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和大型宣传活动。
市委政法委:主要负责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建设,指导健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调指导机制,统筹加强市政法单位与有关部门间协作配合; 牵头组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执法司法重点和难点问题调查研究,制定依法处理的原则、政策和措施;支持和监督政法机关依法办理知识产权民商事刑事和行政案件。
市发改委:主要负责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经济体制改革措施中纳入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参与境外投资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加强全市高校知识产权工作,指导高校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和开设有关课程;指导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增强青少年发明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市科技局:主要负责拟订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相关政策措施;发挥市级科技计划作用,引导推动知识产权创造。
市工信局:主要负责推动产业和工业企业的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工业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引导企业加大工业品牌培育力度。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案件;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会商和衔接配合;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
市司法局:主要负责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的审查、协调修改工作; 协调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库建设。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统筹安排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知识产权工作;指导完善市知识产权财政支持政策。
市人社局:主要负责拟定促进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人才培养政策及措施; 组织实施有利于自主知识产权和人才产出的激励、职称评价等制度。
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协调解决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涉及的用地方面问题。
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知识产权工作,推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科研单位研发的环保产品、技术取得自主知识产权。
市农业农村局:依法查处农作物品种侵权行为;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管和保护工作;鼓励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注册知识产权;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和大型宣传活动。
市商务局:主要负责组织全市商务系统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协调处理涉外贸易中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纠纷;对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商务(大型)会展实施知识产权监督管理;会同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知识产权的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和大型宣传活动。
市文广旅局:主要负责文化旅游领域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加强文化市场进出口经营活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查处文化市场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指导、督促各级广播电视机构建立、完善广播电视节目知识产权制度;依法查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播放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深入挖掘人文、自然景观和各旅游景点及旅游相关产业的知识产权资源,充分发挥旅游产业知识产权价值;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和大型宣传活动。
市卫健委:主要负责组织卫生健康相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政策规定等知识宣传与培训;协助制定并落实卫生健康(含中医药)知识产权工作的相关政策与措施; 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调处卫生健康系统内发生的知识产权争议和纠纷。
市外办:主要负责协调指导涉及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外事活动;在开展对外国际交往活动中,宣传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
市国资委:主要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国有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国有企业提高知识产权维权能力和水平。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履行对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协调职能,配合各成员单位落实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各单位工作职责;贯彻国家、省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本市有关知识产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指导企事业单位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负责打击生产领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负责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发展;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知识产权大型宣传活动;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交流。
市统计局:配合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建立地方知识产权统计制度,开展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工作。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主要负责协调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开展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投融资,促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运用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南通子平台加大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推广力度。
市税务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财税支持政策。
南通银保监分局:主要负责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推广知识产权保险产品。
南通海关:主要负责实施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在进出境环节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和大型宣传活动。
人行南通市中心支行:主要负责推广普及知识产权金融知识,推动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等信息纳入企业融资风险审核环节,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基于各类知识产权的金融产品创新。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开临时会议、部分成员单位会议。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以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调整,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我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同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知识产权工作有关要求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在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中的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