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南通市市设权力清单》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2-22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办发〔2020〕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规范市设行政权力运行,根据《关于全面建立市设权力清单的通知》(苏编办发〔2020〕16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市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公布。《南通市市设权力清单》包含行政权力事项共42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41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照清单行使权力。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设权力清单,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求,正确行使行政权力。

二、清单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机构和职能调整变动等情况,对市设权力实行动态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制度体系。

三、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监管。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权力运行监管,明确责任主体及责任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权责一致。



通政办发[2020]08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