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9〕45号 2019年5月17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2号)《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办〔2018〕45号)和《市政府印发〈关于全市高质量推进智能化政务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通政发〔2018〕4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不见面审批”改革,在全市建立“横向协作、纵向联动、重点代办、全域帮办、高效运行”的政务服务代办帮办机制,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省、市“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代办制”相关规定,以打造“不见面审批、零缺陷服务、精准化监管”南通“放管服”改革升级版为工作主线,构建主动型政务服务模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一)需求导向,全面覆盖。以便民利企为出发点,紧盯政务服务痛点、难点、堵点,整合资源,有的放矢地提供全市域、全领域、全覆盖的代办帮办服务。
(二)自愿委托,无偿代办。代办帮办服务必须尊重企业群众意愿,由企业群众自主选择、自愿委托。政府部门提供无偿代办帮办服务,所需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安排,不得向委托方收取任何费用。其他依法依规应当由企业群众承担的费用,由委托方支付。
(三)整体联动,合法高效。以市政务服务代办中心(以下简称市代办中心)为核心,建立部门横向协作、县(市)区纵向联动、业务闭环的代办帮办服务模式。代办帮办服务必须依法合规,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企业群众合法权益,不得改变审批事项的法律关系,做到代办不包办、服务不揽责。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代办帮办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全市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代办帮办服务体系。成立市代办中心,提供市级政务服务事项代办帮办服务,指导督促市级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县(市)区代办中心开展代办帮办服务。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政务服务代办中心,配足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本区域内政务服务事项代办帮办工作,指导督促区域内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代办帮办服务。
(二)组建代办帮办服务队伍。以市、县(市)区代办中心工作人员为核心,以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政务服务工作人员为骨干,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代办帮办人员为基础,建设覆盖全市的代办帮办服务队伍。各级代办中心工作人员作为专职代办帮办人员,负责委托代办事项的代办和申请帮办事项的帮办,并与相关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做好协调对接。各级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要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中明确专兼职帮办人员,充分发挥掌握政策、熟悉业务的优势,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帮办工作。
(三)确定代办帮办服务范围。各级代办中心要以企业开办、项目建设领域为重点确定本级代办目录,提供行政审批及供电、供水、供气等公共服务事项的代办服务,代办目录实行动态调整,统一在市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平台上公布;要按照代办目录范围接受申请人委托、签订代办委托协议,对申请人提供咨询辅导、定制代办流程、协助材料收集与报送、提供阶段或全程代办服务。各级代办中心和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按照江苏政务服务网公布的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开展帮办服务,对上级政务服务事项,开展网上申报及对接咨询等帮办服务。
(四)建立代办帮办高效联动机制。各级代办中心负责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的代办帮办工作,对涉及应由下级承办的事项采取转办的方式办理;对涉及应由上级承办的事项,提请上级代办中心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办理,变企业群众“折返跑”为代办中心“接力办”。
(五)搭建智能代办帮办服务平台。市代办中心负责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代办帮办系统,统一发布代办目录、管理代办队伍、受理代办业务、跟踪代办进程、监督代办质效。提供江苏政务服务网南通旗舰店、政府门户网站PC端、“南通百通”APP端、12345公共服务热线、政务服务大厅受理窗口等多种入口,接收代办帮办申请。
(六)制定代办帮办考核评价制度。各级代办中心对本级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及其帮办人员的代办帮办工作进行科学评价。对县(市)区的考评纳入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督查体系,对部门的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对代办帮办人员的考核结果纳入个人综合绩效考核。加强社会公众监督评价,实现12345电话定期回访,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监督,鼓励新闻媒体、社会大众、特邀监督员等对代办帮办服务参与监督。
四、强化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定适合本地区、本部门的代办帮办工作机制,选优配强代办帮办人员,及时研究解决代办帮办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化配套改革举措。
(二)强化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政务服务代办员队伍建设,做到业务精湛、人员稳定。市政务办要加快市代办中心的组建工作,确保上半年开展代办帮办工作;各县(市)、区要在6月底前建立政务服务代办中心,配备专兼职代办帮办人员;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明确相应代办人员,为企业和群众进行代办帮办服务。各级财政要将代办中心建设、代办帮办服务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三)强化业务指导。市代办中心要做好各县(市)、区代办中心的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规范化、标准化代办工作流程。各级政务办要加强代办帮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代办帮办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最大程度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运用政务服务大厅、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途径,及时准确发布、解读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制度的政策法规和权威信息,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代办帮办典型案例,不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