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9〕46号 2019年5月17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部门和单位:
《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工作方案
为深化全市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20号)文件精神,结合南通“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总体部署,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公共支撑一体化、综合保障一体化,扎实推动政务服务流程不断优化,全过程留痕、全流程监管,政务服务数据资源有效汇聚、充分共享,大数据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服务效能大幅提升,全面实现“一网通办”。2020年9月底前,市级政务服务平台与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与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提升“一网通办”能力。2021年底前,全市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二、总体框架
市级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是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总枢纽,依托省级政务服务平台,接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联通市级部门和县(市)、区平台,覆盖市、县、镇、村四级。
(一)市级政务服务平台
市级政务服务平台依托省级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入口和公共支撑,整合对接市各部门自建业务办理系统和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平台,汇聚各类政务服务资源。
(二)县级和市级部门政务服务系统
各县(市)、区使用自建政务服务平台开展本地区政务服务应用,汇聚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类政务服务资源,接入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与省级平台互联。
市级部门使用部省级系统的,按照条线要求开展政务服务;使用市级统建平台的,配合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自建业务办理系统的,依托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入口和公共支撑,统筹利用政务服务资源,整合本部门及条线业务办理系统,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业务。
(三)镇级政务服务应用
县(市)、区统筹所辖乡镇(街道)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开设政务服务页面,提供乡镇(街道)事项清单、办事指南、村(社区)导航等功能,依托县(市、区)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
(四)村级政务服务应用
县(市)、区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与村(社区)综合便民服务网点深度融合,梳理行政区域内村(社区)综合便民服务网点的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并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
三、主要任务
围绕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目标,按照国家、省政务服务平台技术标准和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市、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
(一)加快系统功能开发建设
1.加快建设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市大数据管理局建设市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制定平台管理规范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接入标准,组织市级部门自有系统规范接入平台,作为县(市、区)和部门的数据交换枢纽,做好与省交换平台对接,推动数据的共享交换。县级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快建设本地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组织县级部门自有系统规范接入,对接市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国家、省、市、县级共享交换平台的互联互通。(2020年9月底前完成)
2.政务服务网旗舰店全覆盖。崇川区、港闸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开发负责建设本地政务服务网旗舰店。各县(市)有条件的经济发达镇要建设政务服务网旗舰店,接入特色亮点服务功能,报省政务办审核上线。(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3.开发移动应用接入江苏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对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96号)文件要求,开发移动应用接入江苏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具体服务参考清单(详见附件1)。有开发条件的部门,要加快开发相关移动应用,对接到“南通百通”APP,市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将“南通百通”APP同步接入江苏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不具备开发条件的部门,要与大数据管理局加强对接,落实开发应用,接入“南通百通”。(市各相关部门2019年底前完成参考清单中50%的应用接入,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应用接入)
4.对接身份认证新系统。市、县两级政务办完成本级政务服务平台升级,相关部门升级自建政务服务系统(包括移动端),与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对接,最终实现与国家平台对接。已建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部门,完成系统升级和对接调试,整合到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原系统账户迁移到省统一账户库。(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5.开发电子印章系统接口。省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建成后,市、县政务服务平台和部门自建业务系统要开发电子印章接口,接入省电子印章应用管理系统签章、验章、状态查询等功能,提供电子证照和文档签章、数字签名、信息验证等服务。(省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建成后1个月内完成)。
6.推进分类“一窗受理”。市、县两级政务办按照实体大厅分类“一窗受理”要求,开发建设全省统一标准的预约叫号系统,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市级2019年6月底前完成,县级2020年6月底前完成)
7.开发政情民意分析平台。市、县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组织开发建设12345政情民意分析平台,依托平台大数据,分析用户诉求,发现热点问题,主动提供精准服务。(2019年6月底前完成)
(二)升级现有政务服务系统
8.链接国家政务服务总门户。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后,按江苏政务服务网统一要求,将市、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市级部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栏链接到国家政务服务门户,并在各自网站首页面设置醒目的国家政务服务总门户图片链接。(2019年6月底前完成)
9.推动数据共享交换。市、县两级数据共享交换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共享数据的考核管理,实现数据服务的统一管理、调度、反馈和监控。市、县两级政务办及相关部门持续做好本级产生的各类证照归集,加强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应用场景的推广和使用。市大数据管理局推动市各相关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充分对接共享交换平台,开展电子证照共享交换,实现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10.调整现有移动应用对接路径。市政务办牵头,市相关部门配合,按照国家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接入要求,调整现有移动应用接入国家移动平台。(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11.强化咨询投诉服务。市、县两级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完善“一号答”智能知识库,与部门及其服务窗口建立互动机制,实现咨询投诉线上线下一体化受理、流转、反馈。(2019年6月底前完成)
(三)做好基础保障工作
12.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各地、各部门要对机构改革后的权力事项及时动态调整,并按照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库升级调整要求,集中力量维护完善办事指南要素和内容。
13.做好政务服务网运营维护。市、县两级政务办利用省政务办统一开发建设的江苏政务服务网运维管理系统,开展政务服务网运维工作,及时提交业务诉求、系统问题和政务服务网改进意见建议,形成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协同共管的运营维护管理体系。
14.加强旗舰店维护管理。市、县两级政务办要做好本地旗舰店各功能板块和服务内容的运营管理。
15.强化安全保障。市大数据管理局整合提升电子政务外网支撑能力,推进局域网(非涉密系统)、分散隔离的非涉密业务专网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并组织开展电子政务外网应用。对电子政务外网进行IPv6改造,实现市县镇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完善电子政务外网安全保障体系,提升电子政务外网安全防护能力。市、县公安部门组织做好本地及相关部门政务服务业务系统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密码应用评测等工作,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平台建设和管理协调机制,切实加强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人员责任,做好资金保障,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宣传推广运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平台使用、事项管理、业务办理、技术应用等培训。充分运用实体大厅、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宣传推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成效,共享平台建设成果,增强办事企业群众的获得感。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监督考核,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情况纳入工作绩效考核范围。
附件:1.市级移动服务参考清单
2.南通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