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公布南通市市区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通政发〔2019〕35号 2019年12月30日
港闸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推进南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历史记忆,根据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规定,经挂牌甄选、专家评审及社会公示,市政府同意将大达公电机碾米公司办公楼等五处建(构)筑物(见附件)列入南通市市区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进行挂牌保护,现予以公布。
请你们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宣传,积极研究保护利用措施,共同做好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