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发〔2019〕23号 2019年9月4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 进一步创新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省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19〕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场监管领域不断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通过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守法者“无事不扰”。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切实解决多头监管、重复检查问题,努力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到2019年底,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到2020年底,实现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联合抽查常态化。力争三到五年时间内,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二、主要任务
(一)统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平台。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作为全省“双随机、一公开”基础工作平台,目前“双随机”抽查模块已建成运行,为实现单部门“双随机”抽查和多部门联合抽查提供技术支撑。各地、各有关部门应依托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实施“一单两库”维护、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单随机抽取、检查表格打印、检查结果回填、检查计划和结果公示等,实现随机抽查工作全程留痕。各有关部门在用的工作平台要与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对接,实现抽查结果互联共享,避免数据重复录入、多头报送,彻底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孤岛”。
(二)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各有关部门应按照“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梳理标准,在省级部门监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确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实施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参与部门等。省级部门尚未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部门权力清单,建立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实际实施动态管理,并及时通过相关网站和平台向社会公布。
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严格设置上限。要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
(三)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各层级、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实施动态管理和定期维护。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托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等方式建立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提高抽查检查专业性。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在满足执法检查人数要求的基础上,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专家学者等参与,通过听取专家咨询意见等方式辅助抽查,满足专业性抽查需要。
(四)统筹制定抽查计划和实施细则。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制定本辖区部门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和参与部门。充分考虑检查对象的耦合性、机构设置的对应性、监管职责的关联性,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市场监管领域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 本着统一均衡、全面覆盖的原则科学制定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并报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同时录入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针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特点,制定具体的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和工作指引,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抽查程序、抽查方式、抽查事项、抽查比例以及检查内容、依据、方法等,方便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操作,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
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制定计划时,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及监管领域、执法队伍的实际情况,对检查对象依据不同风险等级、信用评价结果或失信状况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
(五)科学实施抽查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检查可以根据监管实际情况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委托专业机构检查等方式,或者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联合抽查工作既可以由一个部门结合本部门“双随机”监管事项牵头发起,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开展;也可以按照行业分类、部门分工由相关部门共同确定联合抽查的行业领域,开展联合检查。重点将网吧、加油站、旅行社、酒店宾馆、汽车经销商、教育培训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涉及多部门监管的行业领域纳入全市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范围。各地可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实施更多行业领域的跨部门联合抽查,通过“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六)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七)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所涉抽查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对无证无照经营,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57号)和《江苏省无证无照经营查处事项目录(223项,2018年本)》等规定予以查处。
(八)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随机抽查公示制度,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外,切实做到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抽查检查过程中,可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及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实现阳光监管,杜绝检查任性、执法扰民、执法不公等问题。实行事项清单法制审核制度,各有关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制定和动态调整须经本单位法制机构审查,并报市司法局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落实监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信息化手段,结合录音、录像等方式,实现从计划制定、名单抽取、现场记录、结果回填、网上公示的全过程留痕,并将抽查过程中收集、形成的相关资料及时归档保存,确保责任可追溯。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成员单位包括直接面向市场主体具有监管执法职能的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市司法局负责做好抽查事项清单的审核工作。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责任,加强对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积极开展或参与部门联合抽查。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信息共享,开展信用联合惩戒,做到互补性监管、融合性监管。
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对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合理配置监管执法资源,切实加强经费保障,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涉及的网络系统维护管理、业务宣传培训、执法检查保障、第三方机构协查等所需资金,在部门预算中统一安排。加强督查督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二)强化激励担当,严格责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应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市场监管领域各有关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相关市场主体出现问题的,可以免除行政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已履行抽查检查职责的;因现有专业技术手段限制不能发现所存在问题的;检查对象发生事故,性质上与执法检查人员的抽查检查不存在因果关系的;因被委托进行检查的专业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导致错误判定或者处理的;其他依法依规不应当追究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未按要求进行抽查检查,造成不良后果的;未依法及时公示抽查检查结果,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不执行或者拖延执行抽查任务的;其他依法依规应当追究责任的。
(三)突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覆盖率和推进程度是营商环境评价的重要指标,也是地方经济发展的“软环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解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减轻企业负担、维护市场秩序稳定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力量,强化监管执法业务培训,提高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能力和水平。鼓励先行先试,探索创新跨部门联合监管新模式和标准化管理新机制,推行“互联网+监管”,健全与新兴产业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总结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成果和先进经验,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附件:南通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
南通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南通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和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研究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办法;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筹,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有机衔接工作机制;研究解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困难和问题;组织成员单位交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经验做法,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等35个部门组成,市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副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涉及全体成员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召集,涉及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由行业主管部门召集。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市政府。
(二)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由该行业主管部门拟定参与部门,征求各参与部门意见后,形成联合抽查方案,或者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确定联合抽查方案。
(三)联席会议以纪要等形式明确议定事项。会议纪要由召集单位整理,经与会单位同意后报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召集人签发,印发有关单位并抄送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市市场监管局要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尽其责、协同监管的要求,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联席会议办公室布置的各项任务,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材料,加强信息互通和工作协作,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督促考核,定期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南通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徐新民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周 健 市政府副秘书长
倪建明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缪 平 市司法局局长
成员:朱正俊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徐建文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倪 健 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书记
刘志刚 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民进南通市委副主委
蒋志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党委书记
顾庆东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助理
陆玲玲 市公安局副局长
唐爱民 市民政局副调研员
吴东华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
郁新生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
张 平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杭晓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柳 毅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季红星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魏钦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崔宝才 市市政和园林局党组成员
王保忠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段土生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助理
曹 华 市水利局局长助理
崔恒友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仇亦文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金香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
丁国宁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张胜兵 市应急管理局副调研员
秦 华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程海兵 市体育局副调研员
顾国华 市统计局副局长
张小兵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徐庆满 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专职副局长
卢建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顾建平 南通市税务局副局长
赵佛希 南通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陆雪平 南通海关副关长
叶建军 南通海事局副局长
吴 淞 南通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黄 菲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倪建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秦华、郁新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任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