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授予相关单位、个人及项目第二届“南通慈善奖”的决定
通政发〔2019〕21号 2019年9月4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在全市上下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下,全市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在助力脱贫攻坚、慈善资金募集、基层慈善组织发展、慈善氛围营造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涌现出一大批热心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组织和个人。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社会各界关心、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16〕31号)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2017~2018年来为我市慈善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并授予“南通慈善奖”称号。
希望受通报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慈善事业发展中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公益慈善意识,集中开展典型事迹宣传,号召全社会学习先进,大力弘扬慈善文化,传播现代慈善精神,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慈善氛围,为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