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南通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9〕28号 2019年4月9日
农业发展银行南通市分行,各大型银行南通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通市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南通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南通分行,南通市各农村商业银行、各村镇银行: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南通银保监分局《南通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