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市为什么制定南通市快递管理办法?
答:近年来,国家、省、市陆续出台了关于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优化快递业发展环境,打造快递服务竞争优势,着力解决制约快递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推进快递业与电子商务、现代农业、制造业等联动发展,扩展服务网络惠及范围,保障寄递渠道安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寄递需求。结合我市实际,为规范南通快递业健康发展、保障快递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加强监督管理,特制定南通快递管理办法。
问:南通快递管理办法有哪些政策依据?
答:本次办法制定主要依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主要包括:
1、《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年修正)(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快递暂行条例》(2018年国令第697号)
3、《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13年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号)
4、《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
5、江苏省邮政条例(修正案)(2017年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6、《江苏省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的实施意见》 苏政发〔2017〕8号
问:此次南通快递管理办法的制定原则有哪些?
1、助推发展。以建设快递服务业强市为目标,以“互联网+”快递为发展方向,着力解决制约快递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促进南通快递行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更好服务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强富美高”新南通建设。
2、注重安全。提出了快递企业应遵守有关快递安全的具体要求,确保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
3、规范服务。通过规范快递秩序,完善快递服务规则,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使企业、用户形成明确的法律预期,引导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问:此次办法制定履行了哪些程序?
答:办法制定依法履行了下列程序,一是组织开展南通快递现状调查;二是分别组织召开居民代表、快递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通过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听取意见建议;三是组织召开了听证会;四是进行合法性审查;五是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形成办法定稿,报经市政府批准实施。
问:办法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明确了办法适用范围和主管部门的职责、提出了促进南通快递健康有序发展的保障措施、对经营主体的规范运作、快递服务标准、快递安全、快递监督管理作了具体规定。
问:监督管理上有哪些举措?
答:1、市邮政管理局应当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并按照法定程序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2、 市邮政管理局将建立快递服务质量社会监督网络和评价体系,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快递服务质量进行监督,适时向社会发布有关快递服务的质量监督报告、快递行业服务水平评价报告。
3、市邮政管理局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用户对快递企业提出的申诉,并自接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答复。
问:办法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答:自2019年2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