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市区服务外包产业促进重大项目快速落户政策的意见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1-26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发〔2018〕46号  2018年9月6日

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

为进一步加快重大服务外包项目落户南通,增强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后劲,提升南通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水平,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16〕2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意见。

一、支持对象

新落户在南通市区范围内,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服务外包企业。

二、支持政策

(一)落户奖励

1.凡来通投资设立的服务外包企业,三年内每年按企业规模(根据企业缴纳社保人数确定)予以奖励:100人~299人按人均2000元给予奖励;300人~499人按人均4000元给予奖励;500人~999人按人均6000元给予奖励;1000人(含)以上的企业按人均8000元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其中对新引进属于世界500强企业、中国服务外包10强企业、中国软件10强企业、中国互联网10强企业的,按上述分档标准人均提高2000元给予奖励。

2.服务外包企业落户的第1~3年,按企业当年对地方经济的贡献额给予全额奖励,第4~5年,按企业当年对地方经济的贡献额的50%给予奖励。

3.对我市服务外包发展产生重大积极影响的投资或建设项目,市政府给予“一企一策”扶持。

(二)业务发展奖励

4.服务外包企业当年引进年薪超过25万元的中高端人才,签订三年以上(含三年)合同且缴纳社保的,给予企业每人一次性1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5.服务外包企业当年引进毕业两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及职业院校毕业生,签订三年以上(含三年)合同且缴纳社保的,可申领3年租房补贴,学士(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800元,硕士每人每月1000元,博士每人每月1200元。

6.服务外包企业当年引进毕业两年内的驻通高校所培养的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生、高职生)毕业生,签订三年以上(含三年)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给予每人一次性1000元补助。

7.服务外包企业落户次年起,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额超过30万美元且比上年有增长的服务外包企业,按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1美元奖励人民币0.2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

8.服务外包企业落户次年起,在岸外包执行额达到200万元且同比增长的服务外包企业,比上年每增加100万元补助2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

资金来源为市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三、实施日期

本意见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