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6-28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办发〔2017〕51号  2017年4月17日)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南通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组长:徐新民(副市长);

  副组长:王智(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石金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助理)、谈育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薛培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助理)、葛俊(市教育局局长助理)、林伟(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陈兵(市公安局副局长)、达培炎(市财政局副局长)、周斌(市纪委常委)、朱正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徐晖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孙国林(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徐训国(市城乡建设局局长助理)、成媛媛(市规划局副局长)、缪世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助理)、黄海洪(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助理)严新民(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平根(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助理)、刘平(市水利局副局长)、朱卫香(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仇亦文(市商务局副局长)、曹锦辉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姜国新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祁  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亚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张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陈金元(市旅游局局长助理)、孙尔良(市粮食局副局长)、郁卫东(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薛建军(南通海事局副局长)、沈国平(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副局长(副主任))、张志忠(南通市铁路办公室)、王世秀(市港口管理局副局长)、张进(南通海关副关长)、卑云娟(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蒋剑(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副局长)、张剑桥(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袁宏(南通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刘海林(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张建(南通兴东机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副局长祁凯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经信委主任助理薛培龙、公安局副局长陈兵、建设局局长助理徐训国、交通局局长助理黄海洪、商务局副局长仇亦文、港口局副局长王世秀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市经信委、公安局、城建局、交通局、商务局、安监局、港口局等单位各抽1名参加集中办公的同志组成,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能、统筹协调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对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项。

  三、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参照市政府做法,抓紧建立制度机制,落实相关人员,积极推进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