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8日:
经研究,决定:
免去袁蔚如同志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办理退休手续。
2017年2月28日:
经研究,决定:
任命邵怀德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任命蒋才茂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任命何峰同志为南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免去其南通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王晓红同志为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赵小兵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尹凯同志为南通市商务局副调研员;
任命黎辰同志为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调研员;
任命丁玉梅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调研员;
免去张建华同志南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瞿永国同志南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王国平同志南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张松泉同志南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赵京平同志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朱桂华同志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南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2017年3月9日:
经研究,决定:
免去邵涌泉同志南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调研员职务,办理退休手续。
2017年3月16日:
根据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
任命王晓斌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任命王筱融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任命尹建勇同志为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任命凌屹同志为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任命郭毅浩同志为南通市教育局局长;
任命李吉平同志为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任命王国平同志为南通市民政局局长;
任命缪平同志为南通市司法局局长;
任命黄林华同志为南通市财政局局长;
任命凌建华同志为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命孙立新同志为南通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任命马建明同志为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任命刘宇红同志为南通市规划局局长;
任命何峰同志为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任命刘洪同志为南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
任命周建飞同志为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任命朱进华同志为南通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任命司祝建同志为南通市水利局局长;
任命邵怀德同志为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任命李玲同志为南通市商务局局长;
任命徐国祥同志为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任命陈冬梅同志为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任命顾宗瑜同志为南通市审计局局长;
任命杨建同志为南通市体育局局长;
任命赵京平同志为南通市统计局局长;
任命赵永南同志为南通市物价局局长;
任命张兵同志为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瞿永国同志为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任命倪建明同志为南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任命葛锦坤同志为南通市旅游局局长;
任命张军同志为南通市粮食局局长;
任命顾晓明同志为南通市信访局局长;
任命朱桂华同志为南通市民防局局长;
任命陆雪松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命钱志平同志为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任命马建清同志为南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任命王浦坚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任命殷蓓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任命施学雷同志为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