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黑臭水体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7〕50号 2017年4月17日)
为统筹推进全市黑臭水体整治,市政府决定建立南通市黑臭水体整治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吴永宏(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景安(市政府副秘书长)、马建明(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胡宏杰(市纪委副调研员)、吴陈钢(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市人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陈慧宇(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平根(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助理)、陈兵(市公安局副局长)、尹建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市沿海办主任)、黄林华(市财政局局长)、魏钦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孙立新(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孙寰(市规划局总工程师)、何峰(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徐训国(市城乡建设局局长助理)、朱进华(市农业委员会主任)、司祝建(市水利局局长)、邵怀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丁国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殷蓓(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施学雷(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局长(主任))、吴亚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卢忠平(海安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黄文斌(如皋市政府副市长)、徐东俊(如东县政府副县长)、周国强(海门市政府副市长)、王凯(启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学军(通州区政府副区长)、陶高兵(崇川区政府副区长、市中央创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徐斌(港闸区政府副区长)、陈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内,马建明任办公室主任,徐训国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