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7〕120号 2017年8月1日)
为贯彻落实《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条例》和《贯彻〈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条例〉实施方案》(通政办发〔2016〕164号),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巩固提升濠河风景区管理水平,市政府决定建立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吴永宏(市政府副市长)、朱晋(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红十字会会长);
副召集人:景安(市政府副秘书长)、周健(市政府副秘书长)、马建明(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葛扬华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杜松华(市公安局副局长、崇川分局局长)、徐 晖(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顾晓彬(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陈德华(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顾斌(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周玉兵(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市运输管理处处长)、吴刚(市规划局副局长)、施健(市水利局副调研员)、王倚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沈俊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张徐标(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崔晓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秦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张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沙向军(市旅游局副局长)、黄绍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郁新生(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助理)、张彤(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副局长(副主任))、宋建宏(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陈俊(崇川区区委副书记、区长)、邹亚萍(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主任)、张星旅(南通国有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联席会议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濠河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落实《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条例》的具体措施;
(三)协调解决濠河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中的难点、热点问题;
(四)研究濠河风景名胜区发展中的其他重要工作;(五)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市城乡建设局局长马建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陈德华、市旅游局副局长沙向军、市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主任邹亚萍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成员会议,专题性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二)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或受其委托的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市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三)联席会议的议题安排、会务服务、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议定事项的督查落实工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会后形成会议纪要,有关单位抓好贯彻落实;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印发份数,同时存档备查。各成员单位应按时参加联席会议,按照部门职能,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各成员单位指派1名职能处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与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联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