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南通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02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办发〔2017〕174号   2017年11月29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更好地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政府对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作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韩立明(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单晓鸣(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赵闻斌(市政府副市长、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主席(会长))、徐新民(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王智(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曹明(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陆国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慧宇(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钱建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斌(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卢旭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尹建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王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郭毅浩(市教育局局长、市委教育工委书记)、李吉平(市科学技术局局长)、陈兵(市公安局副局长)、周斌(市纪委常委、秘书长)、王国平(市民政局局长、市老龄委办主任)、黄林华(市财政局局长)、凌建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孙立新(市环境保护局局长)、王开亮(市城乡建设局局长)、刘宇红(市规划局局长)、何峰(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朱进华(市农业委员会主任)、邵怀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李玲(市商务局局长)、陈冬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赵永南(市物价局局长)、张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瞿永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倪建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葛锦坤(市旅游局局长)、张军(市粮食局局长)、马建清(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殷蓓(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葛志华  (市供销合作总社主任)、葛鸣珏(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主席(副会长))、张进(南通海关副关长)、张睿(南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高翔(市烟草专卖局局长)、莫宗强(市盐务管理局局长)、于立忠(海安县委副书记、代县长)、何益军  (如皋市委副书记、市长)、沈峻峰(如东县委副书记、县长)、郭晓敏(海门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黄卫锋(启东市委副书记、市长)、凌屹(通州区委副书记、代区长)、钱锁梅(崇川区委副书记、代区长)、曹金海(港闸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政协主席)、顾淑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羌毅(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并从有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实行阶段性集中办公,负责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督促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由王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兵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