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0日:
经研究,决定:
任命李吉平同志为南通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兼);
任命朱猷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郝三旺同志为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季晓雷同志为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免去其南通市科学技术局总工程师职务;
任命陶峰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副局长;
任命郭垂庆同志为南通市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南通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任命陆成同志为南通市规划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张小青同志为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曹晓见同志为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任命蔡莉同志为南通市水利局副局长;
任命张小兵同志为南通市民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猛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张平同志为南通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任命袁芹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调研员,免去其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任命陆腈同志为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副调研员;
任命贾忠庆同志为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调研员;
任命刘洪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驻南京办事处副调研员;
免去徐晓梅同志为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闫静翔同志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成媛媛同志南通市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国同志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宁彬同志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金志伟同志南通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袁杰同志南通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2017年11月10日:
经研究,决定:
任命刘锋同志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石勇同志为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任命钱进同志为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曹海锋同志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2017年12月11日:
经研究,决定:
免去陆书通同志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调研员职务,办理退休手续;
免去袁勇同志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职务,办理退休手续;
免去阚志清同志南通市审计局副调研员职务,办理退休手续;
免去汤宁同志南通市审计局副调研员职务,办理退休手续;
免去李运生同志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办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