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4日:
根据南通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
任命凌建华同志为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命孙立新同志为南通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任命张松泉同志为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任命葛锦坤同志为南通市旅游局局长;
任命顾晓明同志为南通市信访局局长;
任命陆雪松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命钱志平同志为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江航同志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戴平同志南通市旅游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乃儒同志南通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桂顺同志南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陆书通同志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2016年6月28日:
经研究,决定:
免去张建明同志南通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2016年7月12日:
根据南通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任命王晓斌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免去其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任命王筱融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南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周建飞同志为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任命李玲同志为南通市商务局局长;
免去顾诺之同志南通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免去周跃华同志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免去顾淑英同志南通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2016年7月12日:
根据南通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任命王剑锋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6年8月18日:
经研究,决定:
任命邱爱军同志为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南通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张建辉同志为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沈俊涛同志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沙向军同志为南通市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李炜同志为南通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姜伟同志为南通市商务局副调研员;
免去曹淞云同志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兼)。
2016年8月28日:
根据南通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
任命尹建勇同志为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任命黄林华同志为南通市财政局局长;
任命殷蓓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免去蔡惠忠同志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陈勇同志南通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2016年9月8日:
经研究,决定:
免去王志平同志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职务,办理退休手续;
免去朱晓朝同志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职务,办理退休手续;
免去王帜华同志南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调研员职务,办理退休手续;
免去朱江涛同志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办理退休手续。
2016年10月10日:
经研究,决定:
免去徐景峰同志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职务,办理退休手续;
免去顾润华同志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副调研员职务,办理退休手续;
免去秦华同志南通市商务局副调研员职务,办理退休手续;
免去王志坚同志南通市审计局副调研员职务,办理退休手续;
免去吴均同志南通市物价局副调研员职务,办理退休手续;
免去陈贺法同志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助理调研员职务,办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