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级学校安全教育示范区的实施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1-20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发〔2016〕58号  2016年10月28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平安南通建设,切实关爱青少年生命安全,促进学生健康阳光成长,市政府与中国教育学会于2015年12月启动全国首个“国家级学校安全教育示范区”合作创建工作。为做好示范区创建工作,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深化平安建设的部署要求,系统实施《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创新举措,积极探索,加速构建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努力增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有效性,着力打造政府牵头主导、专门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积极参与、家庭主动配合、学校组织实施的学校安全教育“南通模式”,整体提升全市学校安全教育实施水平,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平安、健康成长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教育教学管理体系、评价督导机制和保障责任体系,实现学校安全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师生生命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学校安全建设和发展水平整体提高,校园安全事故率和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到2018年,形成组织机制健全、地域特色鲜明、教育成效显著的学校安全教育模式,在全国率先建成“国家级学校安全教育示范区”,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学校安全教育经验做法,为打造国家级学校安全示范区奠定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安全教育平台建设工程。以“互联网+学校安全教育”为先导,创新学校安全教育模式,丰富学校安全教育内容,构建学校家庭相衔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教育体系。借助中国教育学会技术支持,整合各方面教育资源,开发应用“南通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并融入“慧学南通”公共服务体系,为中小学生(幼儿)、教师和家长普及安全常识、提升安全防范技能提供优质资源。开通市、县、校、班、生各级账号,纳入课程计划,有序组织实施,强化督查评估,实现人人参与的学校安全教育网络体系。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

  (二)开展学校安全教育科研指导。聘请安全教育专家和各成员单位安全业务骨干,建立由专家学者组成的课题研究团队、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安全管理队伍、以学校校长、教师为主体的安全课程开发研究和实施队伍等三个层面的学校安全教育教研队伍,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和课题研究,研究开发校本课程和地方特色课程,提炼安全教育精品课程,总结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经验,构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学校安全教育教研体系。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

  (三)构建学校安全教育课程体系。以提升安全素养、增强安全技能为主要任务,开发学校安全教育校本课程和地方特色课程,打造学校安全教育精品课程,编撰各类安全教育读本,形成从幼儿园到高中、从学期到假期、从学校到家庭和社会全覆盖的学校安全教育课程体系。按照主题鲜明、优势突出、示范明显的原则,打造“一地一品、百花齐放”的安全教育地方品牌。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民防局、南通消防支队、国安局、南通海事局等

  (四)建设学校安全教育基地(体验馆)。围绕社会安全、公共卫生、心理健康、意外伤害、网络和信息安全、环境安全、自然灾害等影响学生安全的重点领域,发挥现有各类教育实践基地(体验馆)的功能。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学校安全教育活动场所和设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发挥部门资源优势,建设各类安全教育基地或体验馆,面向师生开展安全常识拓展和技能训练,帮助学生了解基本的保护个体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知识,提升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意识和能力。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环保局、卫计委、安监局、食药监局、民防局、地震局、妇联、红十字会、南通消防支队、国安局、气象局、南通海事局等

  (五)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应急机制。建立校园安全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制定完善应对各种灾害、食物中毒、校园暴力、意外伤害等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完善相应设施。常态化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全面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技术规程》,达到“有方案、有数据、有督查、有评估、有效果”的疏散演练标准化要求,三年内遴选100所“国家级应急疏散标准化演练示范学校(幼儿园)”,有效提升师生预防灾害、应急避险等方面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卫计委、安监局、民防局、地震局、红十字会、南通消防支队、气象局、应急办等

  (六)构建校园安全防范监管系统。深入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配备充实校园安全监管机构和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常态开展各类隐患排查整改和专项整治,强化青少年法治和心理健康教育,抓好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和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加强校园安全督导检查,确保全市校园持续安全稳定。积极适应新常态下学校安全教育管理新环境、新要求,开发建设校园安防巡查监管系统,实现学校视频监控在线巡查实时化、校园安防常规管理信息化、安防档案台帐资料电子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体系化,构建学校安全监督管理新格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综治办、公安局、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安监局、食药监局、民防局、地震局、南通消防支队、质监局、气象局等

  (七)完善校园意外伤害保障机制。加强校园意外伤害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构建学生意外伤害援助机制,完善市、县、校三级校园意外伤害矛盾纠纷调处机构或组织。成立南通市校园意外伤害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按照“综治牵头协调、教育负责管理、中心实体运作”的方式开展工作;制定出台《南通市校园意外伤害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实施意见》,及时、妥善化解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学校、学生及其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努力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保险行业行为,为中小学生(含幼儿)办理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并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形成矛盾纠纷调解、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司法援助多措并举、共同发力的良好局面,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和基本权益,促进学生阳光健康成长。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综治办、中级法院、检察院、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卫计委、安监局、食药监局、团市委、妇联、关工委等

  (八)开展安全示范学校(幼儿园)创建活动。夯实学校安全管理基础,制定“南通市安全示范学校(幼儿园)”评比标准,细化评比细则,开展国家安全、消防安全、安全文明交通、毒品预防教育、水上交通安全、应急疏散演练等安全示范学校(幼儿园)系列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创新管理理念、改进管理手段、丰富管理内容、拓展教育形式,从内涵、质量和师生满意度、安全感上形成本地有特色、有亮点的管理经验,营造创建安全示范学校(幼儿园)的浓厚氛围,高标准、高质量地建成一批示范性学校(幼儿园)。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城管局、食药监局、民防局、地震局、红十字会、南通消防支队、国安局、南通海事局、应急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教育主责”的学校安全教育责任体系和工作体系,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着力构建政府主导,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禁毒委员会、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等8个专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协调,与学校安全教育紧密关联的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南通市学校安全教育组织机制。市政府成立创建领导小组(见附件),统筹指导示范区创建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部门职能变化,适时调整和补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形成权责明晰、措施扎实、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联创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难点,循序渐进,落实责任,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

  (二)强化协同配合。按照“行政推动、部门联动、社会谐动、家校互动、教师主动、学生能动”的要求,坚持“部门全融入、学校全覆盖、师生全参与、家庭全关注、专题全涵盖、考评全过程”,努力构建创建工作“六动六全”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要对照创建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及时研究制定学校安全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提升学生、教师和家长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水平,形成关爱师生生命安全、提升师生安全素养的责任共同体提供坚实保障。

  (三)强化考核评估。强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的考核与管理,借助中国教育学会专家力量,结合创建工作实际,成立“国家级学校安全教育示范区”考核评估机构,建立一套内容科学、操作简便、结果有效的示范区创建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对各地各单位创建工作实施考核评估,及时总结各地创建工作中有特色、有价值、有推广示范意义的好经验、好做法。成立学校安全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督导组,加强各地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各地要将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政府部门综合绩效考核和各委员会的专项考核。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目标考核机制,细化责任分工,确保示范区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创建工作宣传活动,有效普及学校安全科学知识,大力宣传示范区创建工作举措和基层探索创新做法,积极推广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充分发挥辐射引领作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实际行动支持和参与示范区创建,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