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16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6〕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南通市2016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9日
通政办发〔2016〕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南通市2016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