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设立南通市行政审批局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21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发〔2015〕60号  2015年6月29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南通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苏办〔2015〕20号)精神,经研究,设立南通市行政审批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政务中心更名为市政务服务中心,与市行政审批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市政务服务中心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牌子。

  市行政审批局主要负责市级相关部门划转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职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管理进驻中心的部门和单位依法、高效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