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11-10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发〔2015〕72号  2015年9月29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通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省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5〕97号)精神和省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重点围绕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拿出硬措施,打出组合拳,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方面迈出坚实步伐,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主动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从重数量向提高含金量转变,从“给群众端菜”向“让群众点菜”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从减少审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从物理整合向化学整合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改革,着力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大取消、下放力度,大力简化投资审批,重点解决“一长四多”突出问题。继续清理取消一批收费项目和资质资格认定,出台一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制度和措施,推出一批创新监管、改进服务的举措。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优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平台。整治“红顶中介”,强化对涉及审批的中介监管,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综合执法改革试点,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创业创新清障搭台,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进一步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和对应取消、下放工作。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采取直接下放或延伸服务等方式,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领域的服务事项,直接交由基层政府行使。动态调整“5张清单”,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目录之外无审批、无收费”。继续做好市级部门责任清单的修改完善工作,12月底前正式对外发布。加强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确保所有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公开、时限缩短、自由裁量权压缩。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9月底前市行政审批局按新的体制和机制对外试运行。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和投资建设两大领域审批流程。研究制定多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区域性评价等操作办法。探索建立行政审批与部门监管协同联动新机制,确保“审管同步、一批就管”。在出台行政审批中介事项和收费目录清单的基础上,切实加大对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的清理规范,破除垄断,依规脱钩,规范收费,加强监督。全面开展承担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机关事业人员清理规范工作,制定《南通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考核评价办法》,加快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依托正在建设的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审批服务平台,建立中介服务“网上超市”。按照中央编办的统一部署,选择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三个领域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事中事后监管“3+n”制度体系。在继续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的同时,依法加强市场监管,落实好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措施。按照国务院、省政府部署,建立“双随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监管。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构建全市统一、互联共享的综合监管平台,打通“信息壁垒”,建立协作流程、互动机制和监管标准,切实增强协同监管能力。强化信用监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探索建立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和行业协会、商会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全面落实“4个5”的各项举措,加大对市级部门和县(市、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明放暗留、变相增设、体外循环、弄虚作假等行为要及时纠正,严格问责。积极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三方评估工作,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投资审批权限的有关要求,按照《南通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进一步取消下放投资审批权限。对照省政府相关文件,修订《南通市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制定并公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及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简化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大幅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前置审批环节并公开审批时限,适时出台核准制流程的改革方案。制订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制定政府和社会资金合作的实施意见,推进落实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加快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创新投资管理方式,抓紧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推动政府有关部门主动协同放权、落实限时办结制度,抓紧制定细化、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打破项目审批信息孤岛,加快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推动部门间横向联通,促进市和县(市、区)纵向贯通,实现“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

  (三)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认真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认定的落实工作,坚决停止已取消的职业资格相关认定工作,坚决取消各地、各有关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对有法律依据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法管理的,积极提出取消建议。今年年底前公布南通市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强职业资格监管,完善职业资格考试和鉴定制度,着力解决“挂证”、“助考”、“考培挂钩”等问题。根据省统一部署开展行业协会、学会承担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健全完善政策制度,调整优化项目目录。

  (四)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按照中央和省相关部署,清理规范收费,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严格贯彻国家、省有关要求,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越权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取消;凡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清理规范按规定权限设立的收费基金,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以及主要目的是养人、违背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超过服务成本的以及有较大收支结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收费标准。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坚决制止行政事业单位利用行政权力或资源,强制企业缴费参加培训、学术研讨、考核评比等行为。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强制企业入会、强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和强制赞助捐赠等行为;严禁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组织开展全市收费管理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查处乱收费行为。

  (五)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商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保留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江苏省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及时收集信息、反映情况。在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基础上,年内全面实行“一照一码”。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根据“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的具体条件由各市政府在上位法框架下自主确定”的原则,修改完善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政策文件。进一步放宽集中办公于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各类孵化机构,并经由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商部门或各类孵化机构统一代办登记手续的企业的住所登记条件。探索名称预先核准,优化企业名称自主选择系统,推进名称预先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合并办理的名称登记改革。按照省有关部署,推行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积极创新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由申请人通过电子营业执照、个人网络身份认证系统,以电子签名确认的电子数据形式提出登记申请,实现网上受理、网上核准、网上签发营业执照。继续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健全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

  (六)深入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

  适应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日新月异的趋势,围绕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管理和服务创新,尤其是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既解决“门槛过高”问题,又解决“无路可走”问题,主动开拓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新形式、新途径,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落实好教科文卫体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工作,严禁中途截留、变相审批、随意新设、明减暗增等落实不到位的行为。研究加强对教科文卫体领域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逐项检查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是否及时跟上、有力有效,是否存在监管漏洞和衔接缝隙,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根据省对教科文卫体领域现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情况,做好承接、取消、下放工作,协调研究解决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七)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切实提高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全方位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搭建为市场主体服务的公共平台,形成集聚效应,实现服务便利化、集约化、高效化。按照管办分离、依法监管的要求,加快构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推动资源交易的阳光化运行、市场化配置、合理化定价、在线化操作。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咨询、培训等服务,构建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供有效管用的信息和数据,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和开拓市场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履行政府法律援助责任。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教育,做好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制订完善人才政策,营造引智聚才的良好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凡是企业和社会组织有积极性、适合承担的,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尽可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确需政府参与的,也要更多采取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方式。政府要履行好保基本的兜底责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消除影响群众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

  (八)进一步强化改革保障机制

  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要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加强改革进展、典型做法、意见建议的沟通交流。针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前瞻性、长远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出对策建议。对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加大督查力度,对重大改革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抓住典型案例,推动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事项进行专家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从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高度,加强理论研究,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县级政府要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职能转变工作推进机制,强化责任、积极跟进,搞好衔接、上下联动。树立问题导向,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明确改革重点,推出有力措施,切实解决本地区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组长要高度重视,勇于担当,切实担负起推进本地区、本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重任。要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本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并限期出台改革文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对主动作为的要激励,对落实不力的要问责,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务求有进展、有突破、有实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密切协作、协调联动、相互借鉴,勇于探索创新,敢于率先突破。各地、各有关部门负责推动解决属于本地区本领域的问题;协调小组各专题组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各功能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

  (三)加强工作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功能组要注重对县(市、区)改革的跟踪指导,搭建经验交流推广平台。及时研究解决“放管服”重点难点问题,为改革推进扫除障碍。加强对县(市、区)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的考核,完善考评机制,切实推动基层政府职能转变,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布权威改革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预期。加强“放管服”改革宣传力度,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推动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