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5〕171号 2015年11月6日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通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试点方案
为推动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及处置,减少垃圾处置形成的二次污染,提高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安排,现就在市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试点工作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总体目标,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并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制、机制,综合运用宣传教育、组织监督、政策激励等措施,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努力形成全社会普遍参与、市民群众主动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试点,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组织推进体系,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标准体系,制定出台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
(二)建立规范收运处置体系。健全低值可回收物收运处置体系,规范和完善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产业链。
(三)推动升温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氛围。形成常态化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工作机制。
(四)实现试点区分类管理目标。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绿色账户,力争通过试点,使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人口达到市区常住人口的5~10%。
三、分类暂行标准
(一)日常生活垃圾实行两种分类:
1.可回收物:适宜回收循环使用的纸张、塑料、玻璃、金属、织物和瓶罐等。
2.其他垃圾:如餐巾纸、卫生间用纸、尿不湿、薄型塑料袋、污染较严重的纸张、厨余垃圾等。
(二)5种特殊垃圾实行专项分流:
1.装修垃圾:装修产生的废弃建筑材料、装修材料。
2.大件垃圾:废旧家具、家用电器等体积较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
3.绿化垃圾:树干、枝条、碎草、落叶、花败、水草等树、草、花的自然凋落或在养护过程中产生的植物残体。
4.电子垃圾: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热水器、电视机等家用电器和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话单机、手机等通讯电子产品等电子科技的淘汰品。
5.废旧织物:废旧衣物、鞋帽、箱包、家纺、纺织料等纺织类废弃物。
试点阶段对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绿化垃圾、电子垃圾、废旧织物进行分流。
四、试点时间及步骤安排
试点时间为2015年10月至2016年8月,主要分以下四个阶段实施:
(一)方案制定阶段(2015年10月底前)
1.广泛开展调研。各区政府(管委会)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摸清基本情况(包括辖区内居民小区数、各小区居住人数、企事业单位数;现有垃圾组成、总量、去向;废品收购点总数、收购品种、去向;居民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态度等),提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初步设想和工作建议。
2.选择试点范围。试点范围由各区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确定,各区在确定试点范围时需充分考虑在相对集中的区域里涵盖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要素,确保各区有一个相对集中的试点区域,每个街道有一个以上的小区参与试点,尽可能形成较强试点示范效应。原则上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人口不低于市区常住人口的5~10%,其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全覆盖。
3.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在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调查摸底基础上,研究制订南通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各区根据市试点方案及辖区管理实际情况,细化制定辖区分类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分类试点区域,制订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流程及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的相关措施、标准等。
(二)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10月~11月)
1.建立组织推进体系。建立市、区两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组织领导体系及工作网络,各区根据辖区工作实际情况,探索建立管理服务外包等市场化运作体系,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管理组织架构。
2.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综合运用会议发动、媒体宣传、学校教育宣传、社区阵地宣传、面对面宣传等宣传发动措施,全方位开展立体式宣传教育,重点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重大意义和分类试点计划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良好氛围。
3.开展业务培训。市、区两级分别组织,对试点单位及试点小区所在的社区、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负责人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4.推进设施建设。完成试点小区、试点单位分类设施设备的购置、建设,各区分别至少建成一座再生资源回收中心。
5.组织设施设备投入检查。市、区两级分别组织,对试点单位及试点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投入情况开展检查指导,确保实施阶段的设施设备投放到位。
(三)实施阶段(2015年12月~2016年7月)
1.开展宣传教育,全方位开展教育引导活动。针对实施阶段的特点,组织广场咨询、志愿服务、学校教育、不文明行为曝光等宣传教育活动。在小区设立垃圾分类指导站、在楼道告示栏张贴宣传画、向居民发放宣传手册、利用宣传橱窗和宣传展板等形式,开展全方位、全覆盖、全渗透的宣传。主要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等规范要求,力求通过宣传活动“到单元、入楼道、进家庭”,让单位和市民知道怎样分、如何投放、有哪些激励政策规定等。
2.加强投放管理,建立监督检查指导机制。以街道为单位,探索建立政府、第三方企业、志愿者队伍等不同主体的垃圾分类指导监管队伍,完善指导工作制度及分片包干等指导监督机制,全程监督指导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同时在崇川区探索建立垃圾分类绿色账户奖励机制,力争通过加强分类指导、宣传引导、奖励激励以及二次分拣等措施,多措并举,逐步提高垃圾分类投放正确率。
3.强化收运管理,完善分类收运体系。对可回收物,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的基础上,逐步加以规范,并探索在线预约回收、电话预约回收、小区再生资源回收点交售等多种回收方式,方便居民交售可回收物。对不可回收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按现有收运体系收运。对绿化垃圾,根据数量、种类,分别收运至绿化残枝处置场所或就地堆肥还林。同时探索建立对玻璃、木材等其他低值可回收垃圾以及电子垃圾、废旧织物的收运体系。
4.加强处置管理,推动垃圾处置终端建设。加大垃圾处置终端建设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处置。加强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绿化垃圾终端处置的探索研究,借鉴通州区做法,组织研究绿化垃圾和大件家具的终端处置办法,加强建筑垃圾处置中心的完善和管理,推动陶瓷类大件垃圾及装潢垃圾资源化利用。探索玻璃、木材废旧织物等其他低值可回收垃圾终端处置办法。规范电子垃圾拆解工作,防控有毒有害垃圾污染环境。
(四)巩固深化阶段(2016年8月起)
1.组织试点验收。组织对纳入试点范围的分类管理工作进行阶段验收,评比绿色单位及示范小区。
2.试点深化扩大。在各区试点区域范围内实施厨余垃圾、集贸市场垃圾、餐厨垃圾分类管理,同时调整试点方案,扩大试点范围,制定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政策规定,进一步深化试点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市、区两级建立分管领导主抓,部门分工负责、联动协调的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健全综合考评体系,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对各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内容及行政效能监察重点,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试点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试点推进办公室,从部分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加强部门间的综合协调力度,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组织推进。
(二)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在推动将《南通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列入立法计划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分类管理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市区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导则等规范性文件,从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明确分类投放收运行为准则和设施标准、确定特殊垃圾处理专门规定等方面,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体系,同时研究制定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激励优惠政策,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三)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探索开展绿色单位、绿色家庭和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示范绿色创建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文明单位、绿色小区、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等创建评选测评范畴。科学组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日常考评,探索开展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达标示范创建及绿色单位、绿色家庭创建活动,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社区授予达标示范称号,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成绩突出的家庭授予绿色家庭称号。
(四)保障经费投入。市、区两级财政部门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财政预算。
1.对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龙头企业给予扶持,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对低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处置等费用,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供销社研究,提出经费补贴方案。
2.餐厨垃圾处理厂采用市场化模式投资建设和运行管理,对特许经营单位进行依法审批和监督,制定补贴政策,按处理量给予经费补贴。
3.其他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置等费用仍由原资金渠道解决。
4.建立市对区、区对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经费奖补机制,具体奖补办法由市、区两级分别研究制定。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住宅小区进行奖励,对垃圾再生资源生产单位及使用单位给予政策性补贴。市城管局会同市物价、财政、人社等部门及各区,研究制定垃圾分类减免、奖励标准和负担办法。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对垃圾收集处置传统方式的改革,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目标的有效途径,更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力合作,切实把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作为年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抓出实效,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依据阶段目标,落实岗位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分类办要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试点中的问题,推动分类试点工作稳步扎实开展。各区要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列入各街道、部门绩效考核内容,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分类管理工作。
(三)规范实施,巩固成果。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要做到生活垃圾分类容器配置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分类标志符合标准,分类种类达到要求,确保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