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调整和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通政发〔2015〕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激发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经十四届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市政府决定调整和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6日
通政发〔2015〕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激发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经十四届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市政府决定调整和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