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5〕74号 2015年5月25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江苏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要求,结合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调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副主任:薛谦(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晓波(市公安局局长助理)、陈海华(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员:顾保红(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曹照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助理调研员)、薛培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助理)、葛俊(市教育局局长助理)、张东捷(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助理)、周海斌 (市民政局副局长)、祁建中(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柏松(市财政局副局长)、蒋洪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徐训国(市城乡建设局局长助理)、张彤(市规划局副局长)、顾斌(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缪世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助理)、黄海洪(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助理)、严新民(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仇亦文(市商务局副局长)、张金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助理)、姜国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姜海泉(市体育局副局长)、祁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亚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顾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金志剑(市旅游局副局长)、秦志兵(市民防局副局长)、刘建国(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助理调研员)、黄绍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殷蓓(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陈勇建(市地震局局长助理)、杨哗鹃(市总工会副主席)、谭真(团市委副书记)。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陈海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