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南通市药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17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办发〔2015〕68号  2015年5月16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药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力度,落实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提升药品安全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市政府决定建立南通市药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及议事规则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药品安全形势,研究制定有关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部署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全市性统一行动。

  (二)协调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议定药品安全监管重要事项;负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与沟通,督促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抓好落实。

  (三)建立健全打击涉药违法犯罪行为协作机制,并提供相关制度、信息和技术支持。

  (四)市药品安全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会议。成员单位需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的事项,应提前1周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后列入会议议题。药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联络员会议,由办公室主任召集,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

  (五)市药品安全联席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印送各成员单位并抄送市人民政府。市药品安全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有关工作意见和事项,由市药品安全联席会议直接印发,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市人民政府批转或市政府办公室转发。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市法院、检察院,市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财政局、城乡建设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卫生计生委、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旅游局、法制办、邮政管理局、海关等单位参加。

  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市人民政府分管药品安全工作的副市长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召集人。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兼任。成员单位应各指定1名职能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参与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工作。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普及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对典型案件开展舆论监督,稳妥把握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舆论引导,为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市中级法院:充分行使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制售假劣药品犯罪行为,依法审理制售假劣药品犯罪案件;抓好全市法院挂牌督办案件的审判指导;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推动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制度完善。

  市检察院:充分行使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制售假劣药品犯罪行为,依法审查、起诉、督办制售假劣药品犯罪案件;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强化法律监督机制。

  市发改委:推进医药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医药产业的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医药产业做大做强的政策措施;宏观指导医药产业政策的贯彻实施;研究、协调医药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市经信委:制定并组织实施我市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促进医药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聚,推进企业间兼并重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提高药品生产质量和供应能力;保障基本药物供应,做好基本药物储备。

  市教育局:负责学校药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督促学校医务室加强药品安全管理。

  市科技局:制定并组织实施新医药产业科技创新发展计划,指导药品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医药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政策措施,提升我市医药产业创新能力;牵头制定保护药品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打击侵犯药品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和督促指导县(市)、区公安机关查处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等涉药犯罪行为;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妨碍执行公务违法犯罪活动。

  市民政局: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对受害困难家庭基本生活的临时救助工作。

  市司法局: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药品安全相关法律普法宣传。

  市财政局:根据财务管理体制和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和监管工作。

  市城乡建设局:协助组织涉及建筑工地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和应急控制工作。

  市商务局:拟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推动行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药品现代物流,鼓励企业做大做强;逐步完善药品流通体系,促进药品流通行业健康发展。

  市卫生计生委:加强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宣传教育,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防止不合理用药用械造成的损害;加强对药品公开招标采购的管理,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配送成本;做好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监管,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行为的管理。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计生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提高避孕药具安全水平,保障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市文广新局:负责并协调各级广播电影电视部门加强对媒体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行为的管理。

  市物价局:负责加强药品价格管理,规范价格行为,做好药品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市药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及医疗机构制剂生产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工作;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质量标准,中药材生产、药物非临床研究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开展药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药品监督和评价性抽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依法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等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发布有关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市工商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违法违规发布药品广告特别是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市旅游局:负责组织旅游景点、宾馆饭店等人群密集场所的药品与医疗器械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工作,协助组织实施应急控制措施。

  市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药品与医疗器械安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调研;负责审核药品与医疗器械安全规范性文件。

  市邮政管理局:加强对药品寄递渠道的管理,指导寄递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严防利用寄递渠道非法邮售药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打击违法违规邮售药品行为。

  南通海关:依照有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进口药品及出口特殊药品的监管;依法加大对进出口假冒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制止假冒药品跨国跨境流通。

  附件:

南通市药品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朱  晋  副市长

  召 集 人:陆善平  市政府原副秘书长

  戴  辉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陈慧宇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卢旭光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何启明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戴泽晖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薛培龙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助理

  樊建清  市教育局局长助理

  范  昹  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陈  兵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陶荣龙  市民政局副局长

  祁建中  市司法局副局长

  卢  斌  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训国  市城乡建设局局长助理

  仇亦文  市商务局副局长

  胡宁彬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褚跃华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助理

  胡  平  市物价局副局长

  缪宝迎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秦卫国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金志剑  市旅游局副局长

  殷  蓓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卑云娟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陆雪平  南通海关副关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缪宝迎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