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6-08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办发〔2015〕61号  2015年5月11日

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南通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查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爱卫办《关于2015年国家卫生城市、区、镇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全爱卫办函〔2015〕2号)和省爱卫办《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卫生城、镇、村复审检查工作的通知》(苏爱卫办〔2015〕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南通市区复审迎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市卫生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爱国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城市卫生管理机制,形成“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缝隙”的城市卫生管理格局,完善基础设施,推进长效管理,不断改善城市环境卫生面貌,全面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二、任务分工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2011版)》要求,卫生城市复审检查的内容包括: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八个方面40项指标。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任务分解见附表)。

  根据我市城市卫生工作状况和暗访检查情况,在抓好自查自纠、全面整改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卫生问题投诉平台建设,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学校、社区、医院、车站、机场、广场等行业(地区)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阵地建设,公共场所禁烟和烟草广告治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保洁,公厕和垃圾中转站管理,建筑工地管理,渣土管理,交通秩序,河道管理,农贸市场及其周边环境管理,洗车场卫生和马路摊点管理等市容环卫工作;二次供水水质管理,食品生产、销售、经营场所和人员的卫生管理,各类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管理等行业卫生工作;重点场所(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四害”控制工作;居民区卫生、单位卫生、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环境卫生等工作。通过开展突击整治活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城市卫生水平。

  三、时间部署

  (一)组织准备阶段(4月下旬~5月中旬)

  1.建立南通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专项督查组。

  2.制定《南通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查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3.召开全市爱卫会全体(扩大)会议,部署各项迎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和集中治理阶段(5月份)

  1.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并对照标准,组织第一次自我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要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完成2012~2014年各类资料汇总整理工作。

  2.各区及各相关部门组织自查验收,自查验收结果书面报市复审迎查办公室;市组织第一次检查打分。

  3.市政府向省爱卫会提出复审申请。

  4.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继续进行加工补课,各专项督查组组织明查暗访并督促整改。

  (三)省级复审阶段(5月下旬)

  迎接省专家组明查暗访。

  (四)迎接国家复审阶段(6~10月份)

  1.针对省复审检查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加强长效管理。

  2.6~7月份,市各专项督查组每月组织2轮检查并打分;8~10月份,每周组织1轮检查、排名,迎接国家暗访。

  四、主要措施

  (一)健全组织,统筹协调。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工作原则,由市爱卫会统筹推进复审迎查和爱国卫生工作,成立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查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和各专项督查组,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强化宣传,正确引导。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卫生文明意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市各新闻单位要开辟健康教育专栏,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增强市民健康意识。要加大新闻监督力度,对一些典型的不文明不卫生行为及时予以曝光。

  (三)强化考核,务求实效。通过检查考核,着力解决市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1.建立基层单位日常卫生检查制度。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都要建立卫生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各单位内部每周检查一次卫生,各街道、社区每半月对辖区内所有单位进行一次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并张榜公布。市、区各部门要积极配合街道、社区督促其下属单位搞好环境卫生等工作,每周对下属单位进行一次卫生检查。

  2.建立市级定期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与大环境卫生和行业卫生相关性较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城市卫生工作,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含集贸市场、河道等)、行业卫生(含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安全)、社区卫生、单位卫生、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卫生等。

  (2)检查方法:由各专项督查组采取随机抽查办法进行督查。

  (3)检查时间:6~7月份每月2次,8~10月份每周1次(具体时间由各专业组确定),各检查组将检查结果报市复审迎查办公室,内容包括各街道排名和主要存在问题等。

  (4)检查结果评价与反馈:

  ①以街道为单位,对检查结果进行排名打分,由市复审迎查办公室汇总并排名。

  ②检查结果通报各区和街道,并定期召开点评会,由市领导进行点评,部署整改工作。

  五、组织体系

  (一)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相关领导任组长,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建设局、城管局、环保局、卫计委、房管局、交通局、水利局、文广新局、工商局、商务局、公安局、铁路办、南通机场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下设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查工作办公室(简称“复审迎查办公室”)和专项督查组。

  (二)市复审迎查办公室: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牵头,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建设、城管、卫生计生、环保、工商等部门分管领导参与组成;抽调相关部门精干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日常检查情况的汇总、反馈以及资料和会议材料准备、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措施制定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委。

  (三)市专项督查组:负责复审迎查整改工作的督查,由市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组长,包括10个专项督查组。

  1.爱国卫生及病媒生物防制组。由市卫计委牵头,卫计委、工商及区爱卫办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督查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2.健康教育组。由市卫计委牵头,卫计委、教育、文广新、南通日报社等部门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督查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管理等工作。

  3.市容卫生组。由市城管局牵头,建设、城管、公安、交通、铁路办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督查除河道、农贸市场以外的所有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4.居民区卫生组。由市城管局牵头,城管、房管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督查居民区卫生工作。

  5.环境保护组。由市环保局牵头,环保、建设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督查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6.农贸市场组。由市工商局牵头,工商、城管、卫计委、农业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督查农贸市场相关工作。

  7.河道组。由市水利局牵头,城管、水利、环保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督查河道管理相关工作。

  8.行业卫生组。由市食药监局牵头,工商、卫计委、质监、商务、教育、建设、房管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督查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及饮用水安全相关工作。

  9.城乡接合部卫生组。由市卫计委牵头,城管、工商、水利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督查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卫生和单位卫生等工作。

  10.综合督查组。由市爱卫办牵头,卫计委、城管、水利、房管、工商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督查复审迎查整体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