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聘任沈雷等同志为第三届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3-23 累计次数: 字体:[ ]

(通政发〔2015〕6号  2015年2月3日)

  经研究,决定聘任以下人员为第三届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聘期五年:

  沈雷(市政府副市长)、倪永平(市政府副秘书长)、吴永宏(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李柏松(市财政局副局长)、施宏伟(市审计局副局长)、胡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南通监管分局副局长)、季金祥(市总工会副主席)、林瑶(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科副科长)、冯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张亚曦(海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万圣(如皋市政府副市长)、沈峻峰(如东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成伟(海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汤葱葱(启东市政府副市长)、陈伟平(通州区政府副区长)、谢展(市政协办公室行政处处长)、严红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处长)、丁锦云(南通大学财务处副处长)、张健(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殷丽娟(江苏大生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刘海虹(南通中远航务工程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黄曙萍(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王维生(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职工)、邢德兵(东丽酒伊织染(南通)有限公司人事部长)、张乃成(南通天星鞋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长)。